近日,家住溧陽市南渡鎮的常某為了回家抄近路,騎著電動三輪車在國道上竟然逆向行駛,不料撞上正常行駛的一輛電動車。被撞後,常某不僅沒有報警,還第一時間駛離了現場。
事發當天,溧陽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南渡中隊接到群眾報警稱:位於南渡舊縣肖家岔路口附近發生一起電動自行車與電動三輪車碰撞的人傷交通事故,接警後處警民警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事發地位於G104國道1238公裡+900米西側的非機動車道內,據電動自行車車主陳述,電動三輪車是逆向行駛時把自己撞倒的,並第一時間駕車逃離現場。民警現場勘查完畢立即展開偵查工作。
溧陽市交通警察大隊南渡中隊指導員 張華鷹:「這個十字路口,監控點發現肇事電動三輪車沿104國道,由南向北行駛到創業路路口,然後靠道路左側的非機動車道逆向行駛,然後再肖家路口這邊的監控點,又看到了這個電動三輪車的行駛軌跡。」
從監控畫面看,肇事電動三輪車行駛至南渡鎮肖家村,因為該村地理位置特殊,與多村連接,地域面積較廣,岔口繁多,也沒有監控,這對破案帶來了很大難度。
張華鷹:「搜索的範圍廣難斷定,而且104國道沿線沒有監控無法繼續往北,沿線沒有監控,如果採用軌跡搜索的話,排查難度更大。」
警方只得調整思路,決定從源頭行駛軌跡來尋找肇事駕駛員常某。
張華鷹:「我們在舊縣(村)紅綠燈路口發現,電動三輪車就在監控下的農具店裡面出來,於是我們立馬派民警到農具店,進行調查取證。」
肇事駕駛員對自己肇事逃逸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據了解,逃逸電動三輪車車主常某之所以逆向行駛是為了圖方便抄近路,事故發生後因為心裡害怕,便一時糊塗開車逃離了現場。
肇事逃逸駕駛員常某:「靠在這邊的路口就近一點的,我就超過去的,我不知道從哪邊走,我不知道什麼叫逆行。我怕,身上嚇得直抖,後悔,不應該跑,應該要把人家扶起來,要打電話,打給交警隊的。」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公安機關將對常某處1000-2000元的罰款,並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張華鷹:「經我們公安機關調查取證,肇事電動三輪車事發前屬於逆向行駛而引發的交通事故。在這起事故當中應該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而且肇事電動三輪車在造成交通事故以後,選擇駕車駛離事故現場,這種行為屬於肇事逃逸。」
在這裡,警方也提醒:當前,我省正在開展「颶風行動」,交通警察將嚴格道路管控,嚴查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尤其是超限超載,酒駕毒駕,偽造、變造或使用偽造、變造牌證,故意遮擋號牌,無牌無證及非機動車各類交通違法等。希望廣大機動車非機動車駕駛員能夠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溧陽市交通警察大隊南渡中隊指導員張華鷹:「奉勸農村地區一些駕駛非機動車的村民,不要存在僥倖心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一定要選擇第一時間報警。」
來源:融溧陽、溧陽電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