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醫院給我拖了3年,我個人承受了很大的壓力,整形失敗,毀了我的事業,我還沒遞交訴狀,就收到了法院的傳票。」
11月2日,湖南籍女歌手張女士告訴華商報記者,她在深圳某美容醫院整形失敗索賠120萬未果,反被醫院以名譽侵權索賠150萬,案件將於11月27日在深圳市南山區法院開庭審理。「目前,我們團隊正積極應訴,並且要反訴涉事醫院。」
法院傳票
>>>看了廣告去做整形
4個部位抽脂額頭填充 收費2.7萬
「我開始對他們醫院並不了解,是看了廣告才過去的,我做這個整形項目他們最後收了27000多元」。
張女士介紹,2017年10月7號和25號,分兩次在深圳這家醫院做了抽脂和自體脂肪填充手術,「身體的4個部位——大腿內側、腰腹兩側、上背部,還有上手臂腋下的抽脂,加上額部填充,就是抽出脂肪填充到我的額頭。」
張女士回憶:「我本來是去諮詢玻尿酸填充的,他們告訴我說現在有更好的方法,是用自己的脂肪填充,我也是不懂的,他們說是把自己的脂肪抽出來,提煉出來好的,填充到額頭,還可以抑制、不會出現排異,因為是自己的東西,就是不是演藝界的女性,愛美人士很多人都會去做。」
>>>沒有提醒具體風險
「我最大的失誤就是輕易相信醫院」
「我最大的失誤就是輕易相信醫院了。」張女士表示,「脂肪並沒有抽多少,但具體的風險他們並沒有提醒我,我個人當然也有責任,但醫院不能刻意誤導消費者。」
張女士提供的2020年10月30日醫院出具的檢查報告單顯示,檢查醫生認為她的頸椎曲度變直,椎間前有骨贅,項韌帶少許鈣化。頸椎輕度骨質增生,腰椎退變,腰椎骨質增生,所做的醫院彩超檢查報告單顯示,左側大腿內側疤痕處皮下脂肪組織聲像改變,考慮抽脂術後疤痕組織形成。
>>>整形對女性的傷害
沒結婚沒生過孩子 疤痕滋生更嚴重
「我在做整形手術之前是沒有這些情況的。」張女士表示,「整形失敗給我造成的傷害,我作為女性,外在的毀容就在我身體上,我沒有結婚,沒有生過孩子,現在全身上下17個那麼大的洞,有些疤痕滋生得更嚴重了,它就像十字架那種感覺,小的像黃豆,我都無法形容。我最近做了有關整形手術後的所有相關體檢,專家給我的解釋是整形手術失敗導致的,這跟之前在北京三甲醫院諮詢的專家給出的解釋一樣,我的頸椎和腰椎都出了問題,就是因為他們給我大面積地抽脂,外面看起來疤痕很大的,裡面的疤痕組織就更大了,術後我一動就出現痛的情況,不能深蹲不能彎腰,長時間活動受限,我頸部的生理曲線都是變直的,不正常的,我的腰椎盤有突出,並出現項韌帶鈣化的情況。」
張女士稱,手術後有些疤痕滋生,就像十字架那種感覺
>>>經常睡覺會被痛醒
累到實在不行才能睡著 醒來很痛苦
張女士舉例說明,「我經常睡覺會被痛醒,有時候整宿不能入睡,晚上睡不了,需要幾十秒換一個姿勢,並不是睡到自然醒,一直到我累到實在不行才能睡著,第二天早上醒來整個人都很痛苦,手上都是腫的。專家給我的解釋是因為做了整形手術,我做這個手術,腋下的淋巴不通,腹股溝淤堵,部分血液回流受阻,就會產生淤堵,導致手腳麻木,也造成我記憶力減退。」
>>>為何街頭舉牌維權
涉事醫院不給出鑑定費 想不了了之
談及2020年7月14日深圳街頭舉牌維權,張女士說:「我舉牌是有原因的。」
「他們是在一年之後才告訴我說整形手術失敗了,之前一直說是等恢復,應該早告訴我,我可以自己去修復,現在已經耽誤了,專家也說不可能修復回來。去年他們承諾給我出醫療鑑定費,還說可以考慮給我補償部分生活費和誤工費,因為我術後一直不能正常工作,後來又過了一年,到今年7月,我一直在聯繫醫院,但打電話他們不接,信息不回,我多次去醫院找他們,他們居然說不記得承諾什麼了,叫我走法律途徑,但我有全程錄音和視頻,於是才有了舉牌的事,但是我所舉牌的內容都是事實。」
張女士告訴華商報記者,「醫院口頭上也承認整形失敗,我有錄音和視頻,醫院是承認這一點的,而且醫院也給我退了手術費和交通費,我拿了這個錢,但我並沒有說他們承諾的東西可以不要做了,後來是醫院不理我了,也不給我出鑑定費,事發3年了想不了了之,出爾反爾,還說我籤了解決問題的合同,根本沒有這個事,我只是籤了『同意以上解決方案『,是在達成一致給我做鑑定的前提下,同意先給我退費,然後鑑定出來後再走法律程序。」
張女士表示,整形失敗所做醫療事故鑑定並沒有進行下去。「到今年9月底,已經到了向聽證會提交材料階段,因為我的律師提出,鑑定機構是他們醫院找的,而且鑑定機構也提前告知醫院請了哪些專家,所以我也沒有理由再相信他們了,所以鑑定就等於沒有做完。」
>>>醫院還查個人微博
微博抖音發舊照 只是為給粉絲正能量
「本來是想等鑑定結果出來以後,我準備起訴醫院,但我這邊訴狀還沒有遞交,10月20號就收到了法院的傳票,是寄到我戶口所在地,我媽媽收到了,我是近幾天才知道這個傳票。」
因為術後身體出現諸多不適,張女士在家休養,但仍未好轉,她因此也失去了工作。
「因為他們醫院一直拖著沒給我解決,7月20號媒體曝光後,他們醫院又換了領導跟我面談,先道歉再承諾給我處理此事,要求我刪除新聞報導,新聞媒體又不是我家開的,我有什麼權利刪新聞?所以醫院就說因我導致他們名譽受損,有很多人退費,股票下跌,我和律師不認可醫院的說法,院方說查看了我個人微博,說我近兩年演出通告很多,過得很好,並沒有像之前媒體報導的,吃飯都成問題。」
張女士解釋說:「我微博和抖音發的多數都是術前的工作視頻和照片,很多都是P圖,只是為了給支持我的粉絲一個正能量的正面形象,來表示我還存在,我發的微博也並不代表什麼醫院所認為的,難道給我整壞了,我沒有工作了,你開門大吉天天賺錢,我就關著門在家裡哭?」
>>>很多生活發生改變
「我就應該承受所有的痛苦和壓力嗎?」
「他們醫院可以開門大吉把我傷成這樣,我就應該承受所有的痛苦和壓力嗎?」張女士表示,經歷整形失敗,很多生活都發生了改變。
「事情到了這個地步,多位專家都已經告知我了,我的傷痕是不可能再恢復了,我只求我的身體不要再有其他更嚴重的情況,比如引起癱瘓什麼的,專家說這也是有可能的,我現在把證據固定下來以後,我自己去進行修復,不再靠他們醫院了。」
>>>「索賠120萬不多」
「沒有因為我的工作性質來要挾醫院」
針對涉事醫院方面指責張女士以歌星自居,索賠120萬是獅子大開口,張女士表示:「我只是一個藝人,從來沒有自居什麼頭銜,至於醫院怎麼說我,那是他們的措辭,我沒有說因為我的工作性質來要挾醫院、訛他們什麼,他們給我拖了3年了,我個人承受了很大的壓力,整形失敗,這個對我一個女性來講傷害很嚴重,包括我的隱私部位的一些狀況,這些都是難以啟齒的,我都沒有辦法發出來,我只是發了外在的、直觀可以看得到的一些圖片。」
張女士證實,和男友的感情也因此受到很大影響,「整形失敗,毀了我的事業,我的工作已經停止了,到今天我不能正常工作,這些都是事實,我訴求裡提出的120萬賠償並不多,包括修復費用、精神損失、誤工費用等。」
張女士表示,事情到了這個地步,性質已經變了,「至於我訴求他們醫院賠多少,或者他們告我,讓我賠150萬,我相信法律一定會有一個公正的判決的。」
>>>協商解決途徑已無
會積極應訴 也會反訴醫院要求賠償
11月3日,張女士的代理律師羅天亮向華商報記者證實,「現在涉事醫院已經起訴了張女士,但我們也會反訴他們,因為整形失敗這是一個事實問題,他們沒有誠心解決,也不賠償,我們原本可以起訴他們的,只是說我個人希望鑑定出來後還能協商解決,不走司法途徑,但是他們卻反過來告我們,這意味著協商解決這個途徑已經沒有了,我們一方面會積極應訴,同時也會起訴他們醫院要求賠償。」
>>>醫院要求判賠150萬
「舉牌造勢詆毀聲譽 應承擔侵權責任」
11月3日,華商報記者多次聯繫涉事醫院一位相關負責人,但對方否認是院方人員,拒絕了採訪請求。
華商報記者看到,涉事醫院以名譽權糾紛為案由,在2020年8月13日向南山區法院起訴張女士,請求法院判令其停止對原告的侵權行為,判令其在媒體公開向原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判令其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150萬元。
涉事醫院在訴狀中指出,張女士到原告處進行兩次醫療美容手術前,均有籤署手術知情同意書、麻醉知情同意書、脂肪抽脂術特殊風險告知書等,一切都是按醫療常規進行,兩次手術一切順利,張美美未訴不適。
2019年7月30日,張女士到原告處反映其對手術效果不滿意,雙方通過溝通協商後達成和解,當天籤訂解決方案,約定原告將27340元手術費用退給張女士,另支付6000元交通費,合計33340元在2019年8月9日轉帳到張女士指定的銀行帳戶,後續其他問題雙方通過司法途徑協商解決。
2020年7月14日,張女士帶著多人到原告經營場所舉牌造勢,以帶有誤導性、侮辱性、誹謗性和煽動性的圖文詆毀原告的聲譽,引起路人和到店消費顧客的圍觀及議論,其行為侵害了原告的名譽權,並導致集團海外某主體股價下跌,醫院及集團旗下機構出現大量顧客頻頻解約的現象,造成了原告及關聯企業巨大的經濟損失。涉事醫院認為,被告的行為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犯,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華商報記者注意到,2019年8月深圳市衛健委書面答覆函認為,涉事醫院整形手術主刀醫師、麻醉師等醫護人員均具備合法資質;經查,醫院為張女士提供診療服務過程中涉嫌存在未按規定書寫病歷的違法行為,已對該院立案查處;該院在院內張貼的宣傳廣告未依法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已對該機構進行不良執業行為記分。該院涉嫌違法發布醫療廣告,已將相關線索移送至市場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原標題《女歌星整形失敗反被醫院索賠150萬將反訴:全身17個洞,疤痕像十字架,睡覺常被痛醒,拖了3年毀了事業》
來源:華商連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