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過去的2020年是一個不同尋常的年份。
億萬家庭經歷了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的考驗,在決戰脫貧攻堅的過程中,千萬家庭摘掉了貧困的帽子,走上了共同富裕的道路,助力生育、養老、育幼等與家庭密切相關的法規政策相繼出臺,讓我們對於美好家庭生活的想像更豐滿,以家庭家教家風推進基層社會治理成效正在顯現。
回首這不平凡的一年,那些令人難忘的事件歷歷在目。在此,我們主要推舉在年度中對中國婚姻家庭有重要或獨特影響,以及有政策導向意義的新聞事件。
1、 億萬家庭在打贏新冠疫情防控阻擊戰中彰顯「家」力量
事件回顧:在全國上下打響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中,全民居家防疫,家庭成為群防群控的主戰場,是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最小單元和重要防線。無數個勇敢堅守、最美逆行的家庭湧現,展現出忠誠履職、勇於奉獻、舍小家為大家的家國情懷,弘揚了相親相愛、守望相助的傳統美德。5月15日,全國婦聯揭曉660戶全國抗疫最美家庭。
專家點評:千千萬萬的家庭實際上是疫情防控的前線。中國文化以家庭為重,人們在採取行動時會將對家人的影響放在特別重要的位置上。疫情中中國人民表現出自覺和自律,在很大程度上是家庭作用的體現,這與黨和國家的抗疫號召和措施形成了上下呼應、同心同德的局面,這是抗疫勝利的社會基礎。(周飛舟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主任、教授)
2 、脫貧攻堅進程中家庭實現新發展
事件回顧:11月23日,貴州省宣布望謨縣等9縣全部退出貧困縣序列。至此,全國832個貧困縣全部實現脫貧摘帽。在脫貧攻堅進程中,通過就業扶貧和精準扶貧,貧困家庭務工收入在家庭收入佔比中逐年上升,外出務工涉及2/3的貧困家庭,近800萬貧困家庭子女接受了職業教育。全國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實現住房安全有保障。為助力脫貧攻堅,民政部印發《關於開展婚俗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專家點評:脫貧攻堅取得巨大勝利,千千萬萬的家庭擺脫貧困,是歷史性的巨變。在國家的大力幫扶下,貧困地區、貧困村、貧困人口擺脫貧困,其根本的動力來自於人們對美好家庭生活的嚮往,其重要的機制來自於家庭成員間的互幫互助。可以說,美好的家庭生活既是脫貧攻堅的主要目標,也是脫貧攻堅召喚其全國上下巨大動力和能量的主要來源。(周飛舟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主任、教授)
3、 「十四五」規劃建議強調「加強家庭、家風、家教建設」
事件回顧:10月29日,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中強調,要「加強家庭、家風、家教建設」,為推動新時代家庭建設指明了方向。
專家點評:在「十四五」規劃建議中,中央至少從三個方面提出了更加系統與深化的家庭建設方案。
一是把家庭建設納入社會文明建設的大框架,既提升家庭建設的時代價值和社會意義,又優化家庭建設的文化內涵與活動方式,真正把家庭演化為培育與實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前沿地帶,推動形成適應新時代要求的家庭價值觀念、家庭文明風尚、家庭精神風貌與家庭行為方式。二是構建家庭友好型社會,從各個方面支持家庭建設。如促進充分就業,提高人民特別是低收入群體收入水平;健全家庭、學校和社會協同育人機制;健全覆蓋全民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把男女平等基本國策貫徹到婚姻家庭生活領域等等。三是把家庭建設作為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內容之一,建立家庭治理家內外合作機制。(葉文振 中國婦女研究會副會長、山東女子學院特聘教授)
4 、民法典誕生更好保障婚姻家庭權益
事件回顧: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包括總則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等,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包含,「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設立離婚冷靜期,明確夫妻共同債務範圍,保障患有疾病者的結婚權利,明確賦予無過錯方索賠權,保障患有疾病的人結婚權利,增加新遺囑形式等內容。
專家點評:以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重要立法目的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不僅延續了婚姻法、繼承法和收養法所秉持的價值追求,而且在習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時代家庭觀的引領下於傳承中創新,通過強化「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以升華愛國愛家的家國情懷,通過對破壞婚姻家庭行為的遏制和追責以建立相親相愛的家庭關係,通過將公序良俗確定為民事主體的行為規則和處理民事糾紛的裁判規則以弘揚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通過明確家庭成員的權利義務和對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殘疾人婚姻家庭權益的特殊保護以體現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這些規定集中體現了民法典的民之情懷、法之精髓和「典」之意蘊,讓我們深刻感受到了新時代中華民族法治精神的成長和家庭美德的弘揚。(李明舜 中華女子學院教授)
5 、全國文明家庭、五好家庭受表彰,全國最美家庭揭曉
事件回顧:11月20日,全國精神文明建設表彰大會在京舉行,第二屆全國文明家庭受表彰。12月31日,全國婦聯在京召開電視電話會,表彰第十二屆全國五好家庭暨全國家庭工作先進集體、全國家庭工作先進個人,揭曉2020年全國最美家庭。
專家點評: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加強家庭家教家風建設事關個人幸福、家庭和諧、社會穩定、國家發展和民族進步,是國家建設、社會建設的基礎工程。開展文明家庭、五好家庭評選表彰,揭曉全國最美家庭,一方面充分展示了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的高度重視,以及家庭文明建設在持續推進中取得的豐碩成果,展現了億萬家庭良好精神風貌和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發揮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充分發揮了社會激勵機制的作用,用身邊榜樣的力量進一步感召億萬家庭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家庭落地生根,激發文明家庭創建的潛力和活力,為進一步提升社會治理效能貢獻力量。(姜秀花 全國婦聯婦女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6、 家暴可查詢、人身安全保護令十大典型案例發布 家暴防控更有力
事件回顧:7月1日,浙江義烏《關於建立涉家庭暴力人員婚姻登記可查詢制度的意見(試行)》施行,對發生家庭暴力達到一定程度的人員在婚姻登記領域進行註冊,婚戀對象可查閱對方是否有家庭暴力的記錄。
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與全國婦聯、中國女法官協會首次聯合發布人身安全保護令十大典型案例,在家庭暴力防控方面具有參考作用和警示意義。
專家點評:反家庭暴力法的出臺暢通了公權力幹預家庭暴力的渠道,為防治家庭暴力提供了有力武器,特別是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的實施為獲得保護令的受害人提供了有效的人身安全保障。但我們也看到,反家庭暴力法規定各項防治措施落地還存在一定的障礙。同時值得欣喜的是,浙江義烏出臺的《關於建立涉家庭暴力人員婚姻登記可查詢制度的意見(試行)》創新性地體現了反家庭暴力法的要求。我們相信,在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導下,經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就一定能把反家庭暴力法所秉持的對家庭暴力「零忍耐」、受害人本位、國家責任和尊重人權的先進理念落實到每一個家暴案件的處理中,就一定能夠最大限度地遏制家庭暴力的發生。(李明舜 中華女子學院教授)
7 、全職太太是不是獨立女性掀起大討論
事件回顧:7月,電視劇《三十而已》熱播後,劇中,全職太太兼女強人的「完美人妻」顧佳的經歷引發了「全職太太是否獨立女性」的討論。10月,雲南麗江華坪女子高級中學校長張桂梅曾經呵斥畢業女學生做全職主婦的事件衝上熱搜,再次引發家庭主婦的風險、何為獨立女性等話題的討論。
專家點評:對於全職太太是不是獨立女性的討論,其意義在於對女性就業權、發展權進行反思的同時,也納入了對幸福生活的想像、性別平等等議題的探討。
媒體和大眾在這個話題的討論和爭議主要聚焦在兩個點上,一個是,全職太太是不是獨立女性;另一個是,女性能否選擇當全職太太。首先,並不是當了全職太太就一定得依附於丈夫,就不是獨立女性。她們在家庭中付出的勞動其實並不比一個職業女性的貢獻小。全職太太的價值其實是需要被更多人認可的。但即便如此,依然不鼓勵廣大女性當全職太太。因為從現實層面來看,這個選擇背後女性普遍需要面臨很多困難。總之,因為目前的社會保障體系非常有限,選擇當全職太太,將會給她的人生帶來更大的不確定性。(沈奕斐 復旦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社會學系副教授、家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8 、幫助老年人跨越數字鴻溝
事件回顧:因沒有手機,無法出示健康碼,被公交車拒載;獨自冒雨交醫保,被拒收現金;不去需要出示健康碼的場合……智能時代,老人們遭遇的窘境,頻頻衝上熱搜,老年人面臨的「數字鴻溝」問題日益顯露。
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的實施方案》,圍繞老年人出行、就醫、消費、文娛、辦事等日常生活的高頻事項和服務場景,提出具體措施。隨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22個部門就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工作做出部署。
專家點評:數位化社會和老齡化社會交匯共進,對政府、市場以及全齡人口都是巨大的考驗,尤其是老年人群。因此,一方面需要全社會包容,為他們留一條通道,提供包容性、適老性的服務和產品,允許他們走得慢一點。另一方面需要創新理念和改進技術,調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政府要儘快落實政策落地的規劃、標準、規範和監督等細則,創造數字社會的適老化環境;市場要創新產品和服務,產出更安全、便利、健康和溫馨的智能服務和產品,增強智能產品和服務的適老性;社會組織要加強老年人智能服務和產品使用的培訓學習,提高老年人數字社會的適應能力;家庭要加強代際互助,幫助老年人學習、適應和使用智能服務和產品;老年人要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主動追趕數位化時代的步伐。目的只有一個,最大化地使老年人分享數字社會帶來的福利和便利,提升老年生活質量。(原新 南開大學老齡發展戰略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9、 各地出臺家庭教育促進條例,家庭教育立法已水到渠成
事件回顧:1月1日,《浙江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正式施行;9月1日,《安徽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施行;10月1日,《福建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施行……繼重慶、江蘇之後,今年全國又有多個省市出臺了地方性的家庭教育法規。
8月,全國婦聯、教育部下發了《關於印發〈家長家庭教育基本行為規範〉的通知》。
專家點評:各地相關法律的出臺,為我國家庭教育立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首先,奠定了理論研究基礎。對家庭教育法的界定、責任主體的界定、法律的規定與懲戒等方面做了深入的研究,釐清了大家多年爭論的一些關鍵性問題。
其次,奠定了實踐基礎。各地的實踐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發揮了「試點」作用。同時,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共性和個性問題,為國家級立法提供了應用樣本和嘗試,在此基礎上可以校正補缺,是立法的一個很重要條件。
再次,奠定了宣傳輿論基礎。各地相關法律的出臺運用是一個很好的普及教育過程,讓家長認識到自己的主體責任,家庭教育要遵循兒童身心發展規律,不能憑家長主觀願望傷害兒童。
而《規範》體現時代特徵即家庭教育的核心是做人教育,為家長的家庭教育行為提供了全方位的指南。它與多地家庭教育促進條例的出臺和實踐形成合力,必將為家庭教育立法起到積極的推動和促進作用。(叢中笑 中國兒童中心黨委書記、教授)
10、刑法修正案(十一)為未成年女性遭性侵築起保護牆
事件回顧:一年來,未成年人遭遇性侵情況屢有發生,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其中,「熟人作案」比例高於陌生人。12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對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女性負有監護、收養、看護、教育、醫療等特殊職責的人員,與該未成年女性發生性關係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條款。
12月27日,最高法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一般不得適用緩刑,一般不得假釋。
專家點評:兒童性侵的侵害人多數是孩子認識的「熟人」,這已被很多研究和調查所證明。在這些「熟人」中,不乏對孩子負有監護、收養、看護、教育、醫療等特殊職責的人員。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這條規定,對堅決打擊損害未成年人權益的犯罪行為具有重要意義,也使未成年人能夠依法得到特殊保護和優先保護,並保障其最大利益。但是,這條規定只涉及「未成年女性」,對未成年男性的相關保護沒有提及。
性教育要納入家庭日常生活的教育中,父母要利用所有可利用的機會,回答孩子提出的與性有關的問題。清楚地告訴孩子隱私部位在哪裡,如何保護好隱私部位和自己的身體;教育孩子遇到有人做出自己不願意的事情,要告訴爸爸媽媽或其他可以信賴的成年人,及時尋求幫助。父母自身也需要加強監管和保護孩子的意識,不讓年幼的孩子脫離自己的監管視線,不輕易把孩子託付給他人照料,不輕易讓孩子跟其他人外出或在外過夜。父母要支持學校開展性教育,做到家校形成合力,共同為保護未成年人的利益盡責。(劉文利 北京師範大學教授)
來源/中國婦女報
原標題:《2020年十大家庭事件回顧——聚力基層社會治理 家庭建設增添新動能》
閱讀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