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今年以來,我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積極穩妥開展失實檢舉控告澄清工作,切實維護黨員、幹部的合法權益,保護幹事創業積極性,營造良好監督環境。
據了解,為維護正常的信訪舉報秩序,消除因誣告錯告產生的不良影響,鼓勵幹部履職盡責、擔當作為,市紀委監委印發《保定市紀檢監察機關查處誣告陷害行為開展失實檢舉控告澄清工作的實施辦法》,對誣告陷害行為的目的依據、適用範圍、基本原則、認定標準、核查程序、責任追究、澄清方式等作出詳細規定,對在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檢舉控告、有關部門移交等工作中發現的誣告陷害問題線索,嚴格按照程序核查處理。目前,市紀委監委已對兩名受到不實舉報的縣級幹部澄清正名,將誣告人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為幫助被澄清幹部卸下思想包袱,市紀委監委在澄清正名後適時開展回訪,了解被澄清幹部的工作表現、思想認識等情況,加強思想引導,鼓勵幹部積極工作、認真履職。「組織為我澄清正名後,內心十分溫暖,思想包袱也卸掉了,更能放開手腳幹工作了。我一定不辜負組織期望,幹好本職工作,更好地服務群眾。」被組織澄清正名的孫某說。
來源:保定日報
【來源:保定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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