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是一個不能夠複製粘貼的一行代碼(可以簡單的理解),並且具有唯一性,最早的概念是由中本聰提出來的,這個人目前可以說,不知道是一個人還是一個團體,在這裡我們先不深究。
大家只要知道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幣。自己個人是可以製造的,唯一有區別的就是製造所花費的時間成本以及硬體成本。
一開始其實本身並沒有什麼價值,價值都是人們後天賦予的。
很多人不是很了解比特幣,我在這邊給大家稍微舉一個例子。
一個東西叫做A,A一共只有2000個,於是我就說我賣A這個東西,售價是20元,這時候另一個人說我回收A,回收的價格是30元,那麼就形成了一個市場。
一個東西有了市場就有了價值,就可以開始通過囤積或者是別的原因,把售價20提升到2000,相對應的回收從30變成3000,就這樣慢慢的抬高。
這個理解只是我個人的見解,大家如果有別的想法可以在評論區指出,這方面的見解大家看一下就行,不必要過於深究!
往往最受傷的就是底層的韭菜。
因為比特幣而走投無路的人有很多,今天講的是一個非常讓人絕望的事件。
12月16日,「大連一家三口墜海丈夫被救起」,這一切的起因就是比特幣。
把時間往前推送幾個月,回到今年6月份。
鄭某,以比特幣來養活一家老小,他的妻子沒有工作,自己一個人在家裡照顧孩子。
這一切的導火索是鄭某投資比特幣虧損了2000多萬元。
面對這個可以說得上全中國99.9999999%的人都可以算的上是巨款的窟窿,鄭某深知他還不上了,這輩子或許好幾輩子都還不上了。
那時候,濃濃的絕望還有痛苦一直在鄭某一家纏繞。
本想一個人一死了之的鄭某,受到了妻子的阻攔。在妻子勸說無效之下,決定和鄭某一起自殺。
但是兩個人死去了,自己的女兒怎麼辦?於是他們有了一個想法,一家人要走的整整齊齊!
他們先是一起開車來到了海邊,但是那時候他們並沒有自殺。
由於怕女兒因為這件事,在生前感覺到恐懼,所以鄭某在6月17日的時候,在藥店裡面買了安眠藥,隨後妻子把安眠藥餵給了女兒。
手裡拿著刀的鄭某面對自己熟睡的女兒下不去手,第一刀刺在了女兒旁邊的毛絨玩具上面,隨後下定決心,把自己的女兒殺死了。
之後他們留下了遺書。
隨後鄭某還有妻子以及包在被窩裡女兒的屍體,一起開著車來到了星海灣大橋第98號橋墩附近橋上,先把女兒的屍體扔到海裡面,之後兩個人一起跳海自殺。
但是鄭某被海警給救了起來,妻子沒有拯救成功,隨後鄭某被警方帶到了醫院。
鄭某向警方坦白了一切。
6月28日警方找到了小女孩的屍體。
在法院上,鄭某希望自己能夠被判處死刑,對於自己的辯護律師的辯解,都被鄭某一一反駁,他,現在只是一心想死。
我翻看了很多的評論,我發現有一個網友說的話非常的對,他是這麼說的(原話):一個男人有了家庭,要真正承擔起責任,才是男人!自己賭股票或者期貨等高風險,必須把養家餬口的留出來,至少另外兩口還要生活!
還有後半段話我沒有放出來,因為我感覺後半段話雖然說的是對的,但是有一點點言重了。
在這裡,我想說一句話,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
你沒有經歷過他所經歷的事情,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了,並且這是一種無法挽留的結局,我想法律的裁決就是對鄭某最好的懲罰吧!
任何關於資金的操作都是有風險的,希望大家不要像鄭某一樣上了頭!
對此,你們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