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紮實推進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和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會戰」工作,嚴厲打擊超限超載貨車違法行為,遏制因超限超載違法運輸引發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營造轄區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12月3日,浠水警方聯合浠水縣交通運輸局等部門持續開展「雷霆行動」治超工作,重拳打擊貨車超限超載運輸、非法拼改裝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秋冬季節轄區交通持續安全、暢通、有序。
行動中,浠水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巡特警大隊與浠水縣公路管理局等部門加強聯動,合力治超,繼續採取定點設卡和流動巡邏相結合的方式,加強轄區主幹道的巡邏管控和執勤檢查,嚴查貨車超高、超載、非法改裝、沿街撒落等行為。同時,結合超限超載違法特點,巡邏小組加大對重點時段、重點路段的檢查力度,做到逢車必查、逢違必糾,查處一起處理一起,形成嚴查、嚴處、嚴管的高壓態勢。
據悉,當天行動共查獲14輛超限超載運輸車輛,其中非法改裝車輛5輛,有效震懾了此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及時消除道路安全隱患。下一步,浠水警方將持續發力,常態化開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動,同時加大聯合執法力度,有效管控超限超載違法行為,紮實做好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法律連結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八條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
第九十二條第二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四條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並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貨櫃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
(二)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
浠水交警提示
超載後的貨車處於超負荷運轉狀態,車輛的制動和操作等安全性能大大降低,極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極大的威脅。
別讓禍從「超」起
勿把生命當兒戲
【來源:平安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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