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高新區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全區市場領域公共場所有序恢復營業通告。
為貫徹落實《渭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渭政發〔2020〕5號)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面恢復生產生活秩序,決定準予全區市場領域公共場所有序恢復營業,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恢復營業範圍
(一)商貿類
各類商場、超市、便利店、商店。(工商分局、衛食藥局負責)
(二)服務業類
電商物流快遞、乾洗店、廣告打字複印、洗車店、修理店、桶裝水運送(工商分局負責);理髮店可採取預約服務嚴格控制進店人數,工具一人一消毒。(衛食藥局負責)
(三)住宿類
酒店、賓館、旅館。(公安分局負責)
(四)餐飲類
提倡以外賣形式經營,原則上不提供堂食。如提供堂食,須單人單桌,且桌與桌之間應保持1.5米以上。(衛食藥局負責)
二、暫緩營業的範圍
影院、網吧、KTV歌舞廳、遊藝娛樂、旅行社及門市、培訓機構、洗浴中心(公共浴池)、各類活動中心、健身房、棋牌室、茶座、咖啡館、酒吧、美容護理、足浴店、寵物店。
三、相關要求
(一)各市場主體要持《營業執照》和相關《許可證》合法經營,必須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間省、市、區關於疫情防控的各項命令、決定、規定、制度。未經允許恢復營業的行業不得自行開門營業。
(二)各市場主體應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承諾書》,備齊疫情防控物資(不少於10日使用量)後方可開始營業。
(三)各經營主體在營業前要對經營場所進行全面消毒,恢復正常營業後每日定時全面消毒不少於2次並做好記錄。對營業工具及時消毒。嚴格落實從業人員測溫、戴口罩、戴手套等防控要求。
(四)各經營主體要落實專人管理出入口制度,嚴禁未戴口罩人員出入營業場所,實名登記顧客信息,開展體溫篩查。對有發熱、咳嗽症狀的,第一時間報告居住地街道辦。嚴禁在經營場所內聚集。
(五)各經營主體必須對所有商品或服務明碼標價,嚴禁哄抬物價、串通漲價。
(六)對恢復營業的市場主體,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及疫情防控要求切實加強監督管理,對不能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的,由主管部門予以關停並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來源:渭南高新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編輯:融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