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記者從鄭州市交警支隊獲悉,交警部門將於10月22日起通過電子監控設備在全市範圍內對機動車副駕駛不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取證,並依法進行處罰。根據《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條:機動車乘車人未使用安全帶,將對車輛駕駛人處以10元罰款,不扣分。
據介紹,電子監控設備對過往車輛進行抓拍後將數據傳送至中心伺服器進行解析,將符合不系安全帶違法行為的數據上傳後再經過人工嚴格篩選並錄入系統。22日開始,將在全市具備抓拍條件的路口統一實施對副駕駛不系安全帶交通違法行為的抓拍,也就是說以後不僅司機不系安全帶會被拍,副駕駛不系安全帶同樣被拍。
副駕駛開始抓拍了,後排乘客不系安全帶會被處罰嗎?據悉,鄭州暫時沒有該規定。雖不處罰,但鄭州交警還是要求後排乘客自覺系好安全帶。
目前已有省份出臺了相關規定來規範後排乘車人的乘車規範。
1.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廣東省嚴查高速公路不系安全帶。
一旦發現乘客在高速公路上未系安全帶,不管是坐在前排還是後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均罰款50元;對駕駛人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將罰200元,記2分。
2.2019年11月,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正式實施。
在深圳,駕駛人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對駕駛人處200元罰款;乘車人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對乘車人處,200元罰款;營運機動車駕駛人未張貼安全帶使用提示和語音提醒乘車人的,對駕駛人並處200元罰款。
3.2019年12月1日起,江西高速交警啟動對後排乘車人不系安全帶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在高速公路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處100元、記2分處罰;乘車人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處3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