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性垂釣也被禁止?一刀切不切實際!然而釣魚人該何去何從?
為保護長江漁業資源。
長江流域的十年禁漁!
那是非常必要和及時的。
我想廣大釣魚愛好者那是都支持的。
因為非法捕撈,如電魚,毒魚,炸魚等非法行為,生產性捕撈等行為,已經嚴重危及長江的漁業資源。
它們是最主要的威脅長江水生生物的行為。
十年禁漁就是要禁止這些行為。
但是長江流域的江蘇最近也印發了該省的長江流域禁捕退捕方案。
方案明確江蘇省境內的長江流域的34個國家、省級水生生物保護區實行常年禁捕;滁河、水陽江、秦淮河等重要支流和石臼湖等通江湖泊暫定實行十年禁捕。
對於這些規定,釣魚人也是舉雙手贊成的。
但是接下來的規定就有點讓人摸不著頭腦了。
禁捕期內,生產性捕撈和娛樂性垂釣全面禁止。
看到這個規定。
我想不只是江蘇省的釣魚愛好者要吐槽,要質疑。
連外地的釣友也會表示不理解。
這個規定,真的對釣魚類群體打擊太大。
大部分釣魚愛好者都是野釣愛好者。
如果禁止娛樂性垂釣,對他們來說就是晴天霹靂!
猶記得農業農村部長江流域漁業監督管理辦公室還對規範長江流域垂釣發了一個專門的通知。
上面明確提到了,不會禁止長江流域的娛樂性垂釣。
所以,我認為,該省關於娛樂性垂釣被禁止的規定。
是不是過於嚴格了一些?
採用這種一刀切的方式,是很難真正解決問題根源的。
我認為倒是可以參考長江流域漁業監督管理辦公室的通知規定。
不禁止娛樂性垂釣。
而是從釣魚細則方面去約束釣魚人的行為。
比如,限制垂釣魚獲的數量,重量,種類,限制垂釣的魚竿數量,魚鉤數量等等。
總之一條,釣魚規定可以嚴格一點,就是不要限制大家垂釣。
如果這樣,既保護了漁業資源,又讓釣魚人有魚可釣。
可以真正的實現雙贏,減少社會矛盾,真正得到廣大釣魚愛好者的認可。
何樂而不為?
真心希望能夠放開娛樂性垂釣,還釣魚人野外合法垂釣的權利。
不然釣魚人該何去何從?
真的沒有答案。
這樣下去,也許黑坑才是釣魚人最後的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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