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公眾號上發布信息招攬有作弊意圖的考生,利用通信設備傳遞答案,組織多人在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上海考區)(以下簡稱「全國會計中級資格考試」)中作弊。
2020年12月16日,由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章某、邢某、鍾某某組織考試作弊一案在閔行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案情回顧
五年前,張玲(化名)想考取會計從業資格證,就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章某,據說章某可以通過作弊方法幫考生通過考試。當時,雙方約定若通過考試,費用為1萬元人民幣。於是,張玲在考前支付了5000元作為定金,待考試通過後再付尾款。臨考試前,章某突然告訴張玲這次考試查得比較嚴,不能幫其作弊。至此,作弊一事作罷,章某退回張玲1000元。
2020年3月
張玲在公司擔任財務工作時想通過「全國會計中級資格考試」來提職加薪。於是,她又與章某取得了聯繫,讓章某幫助自己通過作弊的方法通過考試,而費用則用之前沒退的定金衝抵。對此,章某也表示同意。
9月2日
章某聯繫張玲,讓其自行購買作弊用的手機,並稱因為人手緊張,張玲需要自己找一名在考場外給其報答案的人。接著,張玲成功說服了閨蜜小敏(化名)為自己報答案。
9月4日
章某讓張玲到辦公室找他。這次,章某給了張玲一個微型耳機和一個接收器,並對該設備進行了調試,教會張玲如何使用作弊器材。同時,他又推送了一個叫「會計」的微信號給張玲,稱考試開始後,「會計」會把答案發在朋友圈裡。於是,張玲就讓小敏和「會計」互加了好友,並叮囑小敏在開考後要不停地刷新「會計」的朋友圈以便第一時間獲取答案。
9月5日早上8點半
「全國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如期舉行。張玲事先將作弊的耳機、手機等設備準備好,就在考場中等待答案。9點左右,張玲佩戴的迷你耳機裡出現了小敏的聲音,對方開始給其報答案。
一直到10點半左右
張玲將答案寫好後就交卷離開了。走出考場後,張玲正在為自己這次的「完美答題」感到慶幸時,突然被巡考老師攔住了去路。
「這位考生,我們懷疑你在剛才的考試中作弊……」說明來意後,巡考老師就將張玲帶進了一間辦公室裡。一陣緊張中,張玲承認了自己的作弊行為,並將作弊工具全部交了出來。
隨後,張玲被帶進了派出所,由此案發。接警後,公安機關順藤摸瓜抓獲了組織考試作弊的章某、邢某、鍾某某。
犯罪嫌疑人章某到案後供述,他與考生約定通過考試後付費3萬元,同時,他給每個考生都準備了一部自動接聽的手機和一副無線的入耳式耳機。他還專門找了兩名考生負責拍下考試題目並傳出來,並許諾給其提供一對一的做題、報答案服務。
考試當天,他給這兩名考生身上裝備了一部可以拍照並自動將照片回傳的手機,讓其帶進考場。等考生將題目拍出來之後,章某就把題目照片發給專門負責做題的犯罪嫌疑人邢某。
拿到答案後,章某及其妻子鍾某某就開始給拍題的兩名考生打電話報答案,同時將答案發到「會計」這個微信號的朋友圈裡。而其他考生就要像張玲一樣,提前找到給自己報答案的人,讓他們在開考後從「會計」的朋友圈找答案。
除此之外,犯罪嫌疑人章某、刑某二人用相同的方法組織多名考生在2020年度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上海考區)(以下簡稱「全國會計初級資格考試」)中實施作弊,從中謀取非法利益。
本案中的「全國會計初級資格考試」「全國會計中級資格考試」系國家機關(即國務院財政部門及人社部門)組織開考,考試範圍是全國統一組織,屬於「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經審核認定,犯罪嫌疑人章某、邢某、鍾某某經事先預謀,提供作弊設備、安排專門人員負責拍考題、做考題、報答案,以幫助考生在考試中作弊,其行為均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閔行區法院對此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