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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聞記者 粟裕
8月12日,封面新聞記者從山東高級人民法院獲悉,當天上午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系統,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書法家協會原分黨組書記、副主席趙長青受賄一案。
庭審現場。圖片來源:山東高院
據介紹,德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6年至2019年,趙長青先後利用擔任中國書法家協會分黨組書記、副主席、秘書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獲批中國書協會員、當選中國書協理事、協調工程項目合作等方面謀取利益,本人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486萬餘元,依法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封面新聞記者注意到,今年6月,最高檢發布消息稱,中國書法家協會原分黨組書記、原副主席趙長青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最高檢指定管轄,由山東省德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據中紀委公布的資料顯示,趙長青生於1953年7月,遼寧義縣人,研究生學歷,1970年12月參加工作,1971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5年12月任中國書法家協會分黨組書記、駐會副主席、秘書長,2014年4月任中國書法家協會副主席,2015年12月任中國書法家協會顧問。2018年6月退休。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趙長青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趙長青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