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猥褻姑娘還說要對她負責 19歲男子獲刑4年
昨天,一個小夥因犯強制猥褻婦女罪,被上城法院判刑4年。
小夥姓張,19歲,安徽人,小學文化。
法官說,他的行為實在是太惡劣太猥瑣了。雖然已經受到法律制裁,但3個女孩心靈上所受的傷害恐怕也難以彌補。
第一個受到侵害的女孩是何姑娘。
去年12月10日上午,何姑娘到派出所報案。
她是哭著說完事情經過的。
她說,自己遇上了壞人,還被拍了裸照。
事情發生在去年11月4日晚上。
當晚11點40分左右,她一個人路過望江東路與錢江路交叉口時,突然從路邊綠化帶的樹叢中竄出一個穿西服的男人。當時行人很少,男人衝到她身後,大喊:「站住!」然後右手從她身後繞過來,勒住她的脖子,將她拉進了路邊的樹叢裡。
「他把我按倒在草叢裡,鬆開我的脖子,說『幹完事就放你走』。我看到他的左手拿著刀,很害怕,就哀求他不要這樣。他說如果我不配合就要殺死我。然後,脫我衣服。」何姑娘說,男子扒光她衣服,自己也坐在草叢上,拿出手機放儲存在裡面的黃色視頻給她看,邊放邊對她動手動腳。
十來分鐘的樣子,男子停手,讓她站起來,用手機拍了幾張裸照。然後抓起何姑娘的手機,找到她的QQ號,加她為好友。他警告何姑娘,如果報案,就把裸照放到網上。
做完這一切,離開。
何姑娘的男友跟民警說,他當晚接女友下班,沒接到。凌晨2點,女友給他打電話,說自己被人侵犯了。「她很害怕很害怕,第二天我沒上班陪了她一整天。」
兩人本想,這件事就這麼算了,沒有報警。
但之後的一個多月,男子不斷在QQ上騷擾她。
「一定要我加他為好友,我不理他,他就一直騷擾,還說要把照片放到網上……」何姑娘說。她向民警出示了手機QQ聊天記錄。記錄顯示,他是這麼留言的:「加我吧,別生氣,我會對你負責的。」
何姑娘說,之所以最終選擇報警,是因為12月9日晚上,她和男友逛街時,在望江東路又看到了那個男人。當時那個男人也看到了她,眼神非常兇狠。
她和男友商量後,決定報警。
當天,張在出租房裡被抓。他交代,他還用同樣手法侵犯過另外兩個姑娘。其中有個姑娘想奪他手裡的刀,左前臂還受了傷。
他說,自己喜歡看黃色電影,看過後就控制不住自己……
今年5月,上城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昨天作出一審判決。(都市快報 記者 段靜 通訊員 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