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眉山市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日前,仁壽縣紀委監委對仁壽縣壩達初級中學原黨支部書記、校長李建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建軍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心無敬畏,目無規矩,貪圖享受;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權力觀異化,將公權力變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
李建軍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汙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仁壽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建軍開除黨籍處分;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