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獲得補助的基本情況
根據2021年1月7日紹興市上虞區商務局《關於轉發省發改委下達醫療應急物資儲備設施項目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的通知》,浙江英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資子公司浙江英特物聯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英特物聯網」)獲得醫療應急物資儲備設施項目中央預算內補助資金8680萬元,專項用於英特集團公共醫藥物流平臺紹興(上虞)醫藥產業中心工程(以下簡稱「項目」)(項目投資的相關內容已披露在2017年12月22日、2020年4月25日的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和證券時報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政府專項資金補助尚未撥付到帳。
本次政府專項資金補助為現金形式,與英特物聯網前述投資項目相關,不具備可持續性。
二、補助的類型及其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1、補助的類型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一政府補助》的相關規定,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取得的、用於購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長期資產的政府補助;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除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之外的政府補助。對於同時包含與資產相關部分和與收益相關部分的政府補助,應當區分不同部分分別進行會計處理;難以區分的,應當整體歸類為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英特物聯網本次收到的政府補助屬於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
2、補助的確認和計量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一政府補助》的相關規定,取得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確認為遞延收益,自長期資產可供使用時起,按照長期資產的預計使用期限,將遞延收益平均分攤轉入當期損益。
3、補助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次政府專項資金補助將對英特物聯網及公司產生正面影響,在英特集團公共醫藥物流平臺紹興(上虞)醫藥產業中心工程竣工後,按固定資產使用年限進行分期確認。因該項目正在建設過程中,尚未竣工,預計對公司本年度利潤總額不會產生影響。
4、風險提示和其他說明
本次補助的具體會計處理以會計師事務所年度審計確認後的結果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三、後續進展情況的披露
本次政府專項資金補助8680萬元暫未收到,公司將持續關注該事項的進展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備查文件
1、有關政府專項資金補助的批文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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