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學校與院所高度重視、地方大力服務支持、教學科研隊伍與學生積極踴躍服務的農業科技服務氛圍。鼓勵高校、科研院所開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訓與科技服務,完善推廣科技小院、專家大院、新農村發展研究院、院地合作等多種農業科技服務模式。」
習近平總書記曾強調,「農業出路在現代化,農業現代化關鍵在科技進步」。2020年7月,科技部、農業農村部等七部門聯合發文《關於加強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提出加快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是科技支撐農業現代化建設、創新驅動鄉村振興的重要支撐。然而,當前我國農業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尚面臨著諸多挑戰。從農業科技服務需求方面看,雖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比重不斷上升,但「大國小農」仍是我國的基本國情、農情。與此同時,針對小農戶的農業科技服務供給明顯不足,難以依靠農業科技服務將小農戶引入現代農業發展軌道。從農業科技服務供給方面看,雖然我國農業科技服務主體呈現多元化態勢,但當前提供的農業科技推廣服務內容仍難以滿足農業發展需要和農民個性化、多樣化、多層次的科技需求;雖然由一些龍頭企業、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社會團體等形成的市場化社會化服務力量逐步增強,但其發育仍不充分,難以支撐農業高質量發展需求。
面對我國農業發展的新形勢與新需求,如何加強我國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引領和支撐農業高質量發展,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成為農業科技創新面臨的重要課題。
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有著豐富內涵
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是促進科學知識、技術以及信息等要素向農業全產業鏈滲透並提高農業生產經營者知識和技術水平的各類機構和個人構成的網絡與組織系統,既包括政府主導的農業科技服務機構,也包括市場化的農業科技服務機構和社會組織。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中的「社會化」可理解為:其基點是社會分工,通過形成新的服務部門,提供專業性、專門化服務,並產生規模化收益。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內涵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從服務主體看,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強調農業科技服務主體的多元化。農業科技服務依賴於農業生產經營部門(或農業生產經營者)之外的部門或主體,這些主體既包括政府部門,也包括市場和社會力量。並且,隨著市場經濟發展,市場和社會服務力量提供的農業科技服務的比重將不斷增加。
從服務內容看,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強調系統、全方位、全產業鏈的農業科技服務。一方面,由於農產品市場競爭已經由產品間的競爭轉化為產業鏈間的競爭,導致農業科技服務需要瞄準包裝、倉儲保鮮、冷鏈物流等流通技術與農產品加工技術以及農產品質量檢驗等產業鏈的薄弱環節與關鍵領域,支撐實現農業產業鏈高級化。另一方面,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需要滿足農業一二三產業融合的技術需求,形成「大科技」來支持「大農業」的格局。
從服務特徵或服務水平看,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是農業產業社會分工不斷深化的結果,強調服務的專業化、產業化。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不同於自上而下的農業技術推廣,而是通過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實現技術供需匹配,農業科技服務人員需要以滿足農業發展和農業生產經營者需求為目標,提供針對性和專業性的服務,並逐漸實現服務的市場化和產業化。
從系統的本質看,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要著力實現農業科技領域產學研用深度融合,其核心要義是通過系統性的組織實現科學知識、技術和信息要素在農業科技服務主體與生產經營者之間的自由流動。農業科技服務涉及多元化的服務主體、多樣性的服務內容以及多層次的服務對象,既需要服務主體之間緊密協作,滿足農戶對多樣性、綜合性科技服務的需求,又需要服務對象之間建立利益聯結機制,形成農業技術擴散機制;還需要服務主體與服務對象之間建立服務供需對接機制,實現科學知識、技術和信息等在二者之間的雙向反饋和自由流動。
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要素構成眾多
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承擔著為農業生產和經營者提供農業科技服務、增強農業生產水平和經營者科技水平的功能,其要素構成包括服務主體子系統、服務資源子系統、服務平臺子系統與周圍環境。
服務主體子系統,由領導、組織、協調農業科技服務及直接承擔服務職能和提供農業科技服務的組織、機構部門和個人組成,是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的核心構成部分,直接決定了體系的結構、功能、屬性及特點。我國農業科技服務主體包括公共機構、研究與教育機構、企業、中介服務機構等市場機構及以農民為基礎的組織、社會組織等。公共機構主要提供公益性服務,是區域範圍內農業科技服務的主要組織者、協調者,對其他服務機構尤其是市場服務機構具有監督作用;研究與教育機構主要承擔農業科技成果供給、農業科技服務人才培養及科技示範等功能;企業、中介服務機構等市場機構,以服務規模農戶、提供經營性科技服務為主責;以農民為基礎的組織是為小規模農戶提供農業科技服務的主要依託力量,相比於其他主體,可以對小農戶的農業科技服務進行快速反應;社會組織主要提供農業科學知識、培訓等,一般提供非盈利性服務,是補充公益性服務的重要力量。
服務資源子系統,由農業科技服務主體提供的人才、裝備、資金等物質性資源與信息、知識、技術等非物質性資源組成。該子系統是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關鍵與焦點,影響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質量與範圍。農業科技服務資源的數量多少、質量優劣、覆蓋範圍大小、與服務需求的匹配程度高低等直接影響到農業科技服務體系的功能能否順利體現。當前,我國的農業科技服務資源子系統要著力解決農業科技服務總量不足與供需不匹配兩大重點與難點問題
服務平臺子系統,由提供農業科技服務所需要的平臺與載體要素組成,影響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運行效率。尤其是信息平臺,在數位化的今天已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服務平臺和載體是科技資源與服務集聚、擴散的樞紐,既可以實現有限的科技資源、服務的集聚,又可以實現科技資源與服務供需快速對接。例如,農業數位化、信息化平臺具有實時性、廣覆蓋性等特徵,有助於快速實現農業科技服務的廣泛傳播。
周圍環境,包括國家、地區的政策制度、法律法規、市場環境、創新文化氛圍等外部環境,是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運行的基礎和支撐系統,影響著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的發展方向和運行效率。例如,一個地區市場環境和創新文化氛圍的強弱將直接影響到經營性農業科技服務主體的發育情況。
全面提高科研院所農業科技服務的積極性
新時期,為進一步加強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特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是提高涉農高校、科研院所農業科技服務的積極性與服務能力。強化涉農高校的社會服務功能,實現人才培養、科學研究與社會服務三大功能相互融合、相互支撐。形成學校與院所高度重視、地方大力服務支持、教學科研隊伍與學生積極踴躍服務的農業科技服務氛圍。鼓勵高校、科研院所開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訓與科技服務,完善推廣科技小院、專家大院、新農村發展研究院、院地合作等多種農業科技服務模式。加快推動建立和完善與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相匹配的涉農高校、科研院所評價標準和科研人員職稱評定標準。探索建立全國性的涉農高校、科研院所組成的農業科技服務聯盟。
二是加快農業綠色發展技術、農產品流通技術與加工技術的服務供給。以發展特色、優質、綠色農業為導向,加強特色農業生物育種、節水灌溉、土壤質量提升等技術服務的供給,著重加強農產品加工、包裝、倉儲保鮮、冷鏈物流、銷售等有助於提升農產品品質、增加農產品附加值的技術服務供給。與此同時,不斷增加對小農戶的科技服務供給。
三是加強科技服務縣域集成。以縣域為基本單元,加強基層科技服務資源統籌配置。需要加強縣域不同部門、機構之間的溝通、協調,形成政策合力,共同推動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建立自下而上的農業科技需求信息收集機制。支持、引導科技資源下沉到基層,鼓勵農業園區、農業科技園區及相關科技創新平臺在縣域部署,並將其作為縣域統籌農業科技服務的載體。與此同時,規範各類園區建設,促進核心區與示範區、輻射區聯動發展,並將提供農業科技服務的能力作為園區考核標準之一。
四是提升農業科技信息化服務水平。探索實施土壤、氣象、水文、農產品產地及倉儲物流等全鏈條涉農數據的安全共享與有序開放,為各類市場主體和社會力量提供農業科技服務基礎數據支撐,依靠數位化提高農業科技服務水平和能力。加強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農業社會化服務中的示範應用,提高農業科技服務的精準化、智能化水平。充分運用手機、網際網路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推動線上與線下科技服務相結合,為小農戶提供高效便捷、簡明直觀、雙向互動的精準服務。
五是優化農業科技服務環境。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規範各類服務主體的服務行為。引導科研人員開展以需求和問題為導向的科學研究,將論文寫在田間地頭,服務於區域農業發展需要和農民科技需求。儘快建立、完善農業科技服務後補助機制,鼓勵各類企業提供農業科技服務。建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聯農帶農機制,滿足小農戶的農業科技需求。
(劉冬梅 鄭小玉 作者單位: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
[ 責編:塗子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