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特約評論員 與歸
2018-05-08 16:55 來源:澎湃新聞
近日,一段時長10餘秒的視頻刷爆朋友圈:高架道路上兩輛車停下,兩男兩女各自扭打在一起。經調查,上海黃浦公安分局今天公布了事件原因和處理結果。雙方系因變道別車引發衝突,爾後兩車違法停在高架道路上,車上人員下車扭打。
目前,雙方中的兩位「男主角」一人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1000元,一人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並處罰款500元,此外各自還有違停罰款200元,記6分的行政處罰。而雙方的「配角」陳某、符某則因毆打他人均被罰款500元。
如果說,爭吵、扭打針對的還只是個人的話,那麼把車輛停在高架上,不僅違法,還是嚴重違反公德行為,是對其他車輛的不負責任,置他人的安危於不顧。幸運的是,雙方的任性行為沒有引發次生事故,否則還要引發多少更嚴重後果、雙方還要承擔多少連帶責任,不得而知。
有網友批評雙方不懂法、法律意識淡薄,這是當然,但還不是全部。不光是考過駕照的人,就連普通大眾也都知道,在高架上停車違法,高架更不是搞事和打架的地方,這是常識。幾名當事人不是不知道,而是明知道違法,為爭一時之氣,也豁出去了。
這種不計後果的衝動,和違法成本預期低、僥倖心理重有關。從事後處罰結果也可以看出,雙方各自付出了幾日自由、千餘元錢財的代價,成本並不是高到「不可接受」。但是與這種成本對賭的是,其他司機都足夠清醒機敏,不會引發其他交通事故。
有句話叫「神仙打架、凡人遭殃」,而凡人打架若是打到了高架上,遭殃的何嘗不是其他凡人。因此,把這個風險意識楔進公眾的思想深處,才可避免類似的任性再次發生。法律可以按規處罰,但法律之外,公德意識、公共場合裡自我約束意識的培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事實上,類似的事情並不是第一次發生。去年11月8日下午,江蘇鹽城一對男女在高架上停車打架。警方到場了解到,當事雙方是夫妻,妻子是駕駛員,副駕駛是其丈夫,兩人因家庭瑣事,在開車途中爭執起來,隨即將車停在高架上,互毆起來。只不過這次,打架雙方變成了兩對夫妻。
此外,在高架上隨意停車上下乘客、錯過出口再倒過來等現象,也是屢見不鮮。當類似的事情多起來,不能說前車之鑑不足以警告,而是對法治意識的敬畏還抵不上對公德意識的漠視。現有法律框架下,一而再地加大處罰也不合適,且罰從來不是目的,約束不法行為才是關鍵。
從這一點來說,此類事件不僅是一次交通故事,更是一起「公德事故」,與其說暴露的是一些人對法律的漠視,不如說是不文明、低素質的自私行為的極端式呈現。交通故事自有交管部門依法對其處罰,而「公德事故」則需要長期、持久的文明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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