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4月25日上午9時45分,一輛由上海市高安路210弄20號裡駛出的私家車,剛剛拐上瀝青路面,就遭到3名持槍男子的攔截。他們先是出示「第三方面軍司令部」的紅色逮捕證,強迫私家車上的人全部下車,然後將其中的一位老人塞進「滬警15044」號黑牌車,由南向西,絕塵而去。就這樣,一起綁票大案鳴鑼開場了……本文選自《民國疑案》(中國青年出版社2008年5月版)。
匪徒聲東擊西,故布疑陣
此案之所以喧囂一時,驚動朝野,不僅因為光天化日之下,那些綁匪開著明顯隸屬淞滬警備司令部的特種車輛,拿著「第三方面軍司令部」的逮捕證,儼然就是秉公執法、奉命捉拿「經濟漢奸」的警務人員;更是因為朗朗乾坤,清平世界,他們竟敢拿頂級富豪的身家性命跟執政當局開玩笑。他們將一個發財致富的黃粱美夢兌現在了工商界大佬榮德生的身上!
榮德生,1875年生,江蘇無錫人,原名宗銓,號樂農。1889年到上海錢莊當學徒,後與人合辦無錫保興麵粉廠和振興紗廠,又在上海創辦福新麵粉廠、二廠、三廠、四廠、六廠、茂新二廠和申新紗廠等,人稱「中國麵粉大王」、「中國棉紗大王」。
榮德生的被綁架引起了公眾輿論的譁然。隨著淞滬警備司令部稽查處處長程一鳴的引咎辭職,以及國民黨中央要員吳國楨與黃埔一期的上海市警察局局長宣鐵吾分別取代錢大鈞和李後蘭,出任上海市市長和兼任淞滬警備司令,當局明顯加大了偵破榮案的力度。
繼宣鐵吾之後出任上海市警察局局長的是俞叔平。俞叔平是法學博士,曾在中央警官學校任教。1946年11月,俞叔平在自己編著的《刑事警察與犯罪偵查》中,特別說到了榮德生被綁架案。俞叔平說:「榮德生氏自三十五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時餘被綁架後,音訊杳然,至同月日,匪徒開始與榮氏家族接洽,其間相隔凡達一星期餘,然因音訊沉寂,社會人士疑竇嚴生,群情莫釋,視為異跡,於是訛言四起。淞滬警備司令部限期破案,警局方面以職責所在,早已於案發後自動研討對策,布置警員,覓取線索,分頭偵緝。」然而,時任淞滬警備司令部稽查處副處長、亦「曾參與該案審理」的鄭重為卻說:「軍警機關的看家本領,一是監控電話和信件,二是派人秘密打入榮家,追蹤偵察。但匪徒棋高一招,巧妙地利用榮家的焦慮心理,避開了當局的天羅地網」,「聲東擊西,故布疑陣」,「國民黨當局連連敗北。」
俞叔平在《刑事警察與犯罪偵查》中說:「因榮氏家屬不願與軍警合作,不得不布置內線,設法介紹幹員至榮宅充任保鏢,一面派員與保鏢取得密切聯絡,復在榮宅四周,密布偵探,隨時協助,並混入榮宅,與榮宅僕役女工為伍,時以小惠對彼等加以利誘,其後榮宅之三輪車夫等,均入其彀,即從事探查榮宅所出入之親友,將日常往來榮宅者分別認清,加以記錄。」
警方認為「電話聯絡,為盜匪用以傳遞消息、談判贖票問題之重要工具,故於布置內線之外,另於五月一日起,派員與電信公司商洽,允予特別獎勵,始得與電話局做技術上之配合,分班輪流竊聽榮宅及榮宅有關親友或各廠之電話,共計聽得有關通話約二十三次」。
俞叔平說:「以上諸次榮家謹慎嚴密,電話號碼日易數次,然與電話公司之合作下,終能應付裕如。匪方確極狡猾,每次通話恆在三分鐘之內,雖欲追尋電話線路號碼,但因時間過短,不及查出,故稽查處於各電話局內,停放汽車兩輛,行動人員十餘人,但未及出發搜捕盜匪,其中僅一次查明電話系在亞爾培路二三四號內借打,而急駛車前往,匪已於數分鐘前逸去。」
鄭重為也說:「為了及時和榮家聯繫,匪徒在全市各處借電話打進榮府。這些電話都在軍警控制之中,榮家和匪徒也都知道,但通話最長不超過三分鐘,待軍警跟蹤而至,匪徒早已逸去,聽得見,捉不著,這使軍警大傷腦筋。」
鄭重為還說:「匪徒通過電話,反覆試探榮家的誠意,先後洽定在白克路、揚子飯店和神州旅舍等處接頭。軍警如臨大敵,密布便衣,但匪徒根本未去,他們只是投石問路而已。」
五十萬美元換回了肉票
警方一再撲空,惱羞成怒,乾脆挨家挨戶,拉網似的全市搜查。但是,早有戒備的綁匪還是巧妙應對,矇混過關。
就在警方捕風捉影、焦頭爛額的當口,「匪方以吳志剛為代表,榮家則由申新紡織系統的廠長吳昆生和詹榮培出面。經過拉鋸式的討價還價,終以美金五十萬元成交」。榮家「將一皮箱現鈔計五十萬美金,送到吳的嶽母家中」。綁匪「當晚便僱了三輪車,把榮德生送到女婿家中。這位老人被困匪巢三十四天,終於重見天日」。
榮德生毫髮未損地歸來,對於榮府上下,已是不幸中的萬幸。他們是實業家,不是政治家。他們只想化險為夷、破財消災,他們並不太多在意萬惡綁匪的逍遙法外。然而,丟盡顏面的執政當局,卻萬難容忍天下人的不屑。聽說新任駐華美軍司令魏德邁竟然在吳國楨為其接風的晚宴上拿榮案說事,拿上海最高行政長官的應變能力開涮,「這樣規模的綁票,在我們美國也從未見過」;南京官邸裡的蔣介石怎能不暴跳如雷、氣急敗壞?!內戰在即,四面楚歌,他怎能容忍那些作奸犯科的小蟊賊,也來添亂?
蔣介石就於5月23日召見宣鐵吾之後又於6月12日召見淞滬警備司令部稽查處處長陶一珊。面對「群情莫釋,視為異跡」,面對「訛言四起,飛短流長」,面對「疑其與政治有關,間或有指系某軍事機關與匪徒暗通聲氣,參與綁架」,蔣介石「震怒」萬分,「令速辦竣」。
1946年8月3日下午5時,陶一珊「攜厚達寸餘之偵查報告書含笑步入記者麇集之會客室」,說榮德生綁架案已經告破,「全案要犯十五名已移解軍法庭開始審判」。
《軍統在大陸的興亡》的作者說榮案的告破就在贖金交接現場。當時榮家派吳昆生和匪徒接洽,「吳昆生帶了一皮箱美鈔,乘汽車到滬杭公路某段的指定地點,與綁匪碰頭。當雙方辦好了交換手續,榮德生、吳昆生登上汽車,駛離現場後,就在綁匪藏票兒的小船周圍,突然同時出現了幾隻小船,幾十名武裝人員用槍口對準了綁匪,綁匪乖乖舉手就擒」。
《榮德生被綁案》的作者又說榮案的告破「是由於一個偶然的機遇」,這「機遇」就是「軍統特務」黃紹寅「夢中看見有人來捉他」,醒來拔槍,「對準門口厲聲喝問」,引起樓下同事的懷疑,「便當做情報報告了毛森」,毛森從黃紹寅的住所「抄出一部分贓款」。
鄭重為卻說黃紹寅的「自投羅網」才是整個榮案峰迴路轉、「不偵自破」的契機。不過黃紹寅又名黃錦堂,根本不是「某部中校警備隊長」,而是「出身於息烽訓練班」的「軍統骨幹」,當時正在毛森領銜的第一綏靖區司令部第二處裡當「主任科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