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似乎是一件很不美好的事情,相對於結婚,離婚就平添了幾許悽涼和悲傷。不管是和平分手,還是憤而轉身,離婚都是無奈或無情的一種外現。誠然,有的婚姻並不幸福,兩個人並不適合一起生活,那麼,有些人說,這樣的兩個人,分開也好。但是,離婚,只有當事人能體會自己在一段婚姻中收穫了什麼,傷痛、成長、眼淚、或許也有曾經的美好。
沒有幾個人願意走上離婚的道路,但是感情也需要雙方共同的經營,需要彼此的陪伴。生活中總是有一些人因為各種原因,對婚姻疏於經營,而導致兩個人的心越來越遠,最終選擇放棄了婚姻。
小張是一個離婚8年的單親媽媽,自己帶著兒子獨自生活了8年。她說,決定離婚時,她覺得身邊就只是一個冰冷的人,分開真的就是一種解脫。
但是離婚後,她自己一個人掙錢養家養孩子,還是會有人說她沒有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甚至說她選擇離婚就是剝奪了孩子的父愛。但是,她說只有她自己知道,孩子從出生前夫就沒怎麼管過多少,而且離婚後也沒有看過孩子。但是她還是要一個人負擔生活的柴米油鹽,撐起一個家。不光為自己,也為給孩子更好的生活。
她說,其實現在想想,離婚8年了,儘管她現在將自己變得很強大,跟兒子過得也很開心,累並快樂著。儼然一個女漢子。但是她說如果當時為自己想得多一點,或許不會這麼累。但是也不會像現在這樣跟兒子一起快樂地生活。所以她覺得有點擰巴。而當時的自己只是想逃脫那種並不開心的婚姻生活,而且覺得孩子在一個沒有愛、沒有溫度的家庭長大也不是一件好事。如果當時能跟對方好好溝通,能讓婚姻有一點溫情,她想為了孩子,她也不會去離婚。
或許愛情有心動就夠啦,但是婚姻需要經營,婚姻需要相互包容、理解和珍惜。相互珍惜其實做起來很難,但是為其難得才更顯可貴。如果吵架了,最好彼此一個擁抱讓一切不愉快都煙消雲散。如果在彼此想要放棄的時候,多想一想彼此的初心,多一點珍惜,就不會有離婚的衝動了吧。當然,如果真的過不下去,也沒辦法吧,只是離婚要慎重,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任,尤其是有了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