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4年優秀畢業研究生評審結果的公示
各部門、各單位:
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共青團北京市委員會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的意見》(京教學〔2012〕1號)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報送2014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有關材料的通知》等的工作部署,按照《北京建築大學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辦法(試行)》(研字〔2013〕21號)的要求,研究生工作部組織各學院開展了2014年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工作。
各學院通過黨政聯席會研究布置評選工作,成立了評選工作小組,制定了實施細則,組織了初評、公示工作。
經2014年6月23日校長辦公會審議,最終確定姜騰等39名在校全日制研究生通過2014年北京建築大學優秀畢業研究生、夏邈等19名同學通過北京地區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研究生學校評審,現將通過評審結果公示如下:
一、 北京建築大學優秀畢業研究生公示名單
序號 | 姓名 | 所在學科 | 學院 |
1 | 姜騰 | 建築設計及其理論 | 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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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夏邈 | 建築設計及其理論 | |
3 | 程穎 | 建築學碩士 | |
4 | 崔建剛 | 建築學碩士 | |
5 | 譚瑞娟 | 建築學碩士 | |
6 | 高陽 | 建築學碩士 | |
7 | 王雯 | 建築學碩士 | |
8 | 吳迪 | 建築技術科學 | |
9 | 方文雄 | 城市規劃與設計 | |
10 | 劉曉忱 | 城市規劃與設計 | |
11 | 劉彭 | 設計藝術學 | |
12 | 許蕾蕾 | 設計藝術學 | |
13 | 何遠營 | 結構工程 | 土木與交通工程學院 |
14 | 葉吉健 | 建築與土木工程 | |
15 | 陳紹坤 | 道路與鐵道工程 | |
16 | 李候樂 | 巖土工程 | |
17 | 張偉 | 結構工程 | |
18 | 李凱銳 | 結構工程 | |
19 | 徐開 | 結構工程 | |
20 | 陳巖 | 結構工程 | |
21 | 李幸春夏 | 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 | 環境與能源工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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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孫妍豔 | 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 | |
23 | 楊麗瓊 | 環境工程 | |
24 | 崔偉莎 | 建築與土木工程(市政工程) | |
25 | 李小靜 | 環境工程 | |
26 | 葛振 | 環境工程 | |
27 | 閆攀 | 環境工程 | |
28 | 楊正 | 環境工程 | |
29 | 賈濤 | 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 | |
30 | 張卉 | 控制理論與控制工程 | 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 |
31 | 韓琦 | 控制理論與控制工程 | |
32 | 呂昳苗 | 物流工程 | 經濟與管理工程學院 |
33 | 卓雪洋 | 工商管理碩士 | |
34 | 宋定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
35 | 李明軒 | 地圖製圖學與地理信息工程 | 測繪與城市空間信息學院 |
36 | 王紅 | 地圖製圖學與地理信息工程 | |
37 | 曾飛翔 | 地圖製圖學與地理信息工程 | |
38 | 張敏娜 | 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 | 機電與車輛工程學院 |
39 | 武佔敏 | 控制理論與控制工程專業(數學方向) | 理學院 |
二、北京地區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研究生公示名單
序號 | 姓名 | 所在學科 | 學院 |
1 | 夏邈 | 建築設計及其理論 | 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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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譚瑞娟 | 建築學碩士 | |
3 | 高陽 | 建築學碩士 | |
4 | 吳迪 | 建築技術科學 | |
5 | 方文雄 | 城市規劃與設計 | |
6 | 劉彭 | 設計藝術學 | |
7 | 何遠營 | 結構工程 | 土木與交通工程學院 |
8 | 葉吉健 | 建築與土木工程 | |
9 | 陳紹坤 | 道路與鐵道工程 | |
10 | 李候樂 | 巖土工程 | |
11 | 崔偉莎 | 建築與土木工程(市政工程) |
環境與能源工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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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葛振 | 環境工程 | |
13 | 閆攀 | 環境工程 | |
14 | 賈濤 | 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 | |
15 | 呂昳苗 | 物流工程 | 經濟與管理工程學院 |
16 | 卓雪洋 | 工商管理碩士 | |
17 | 李明軒 | 地圖製圖學與地理信息工程 | 測繪與城市空間信息學院 |
18 | 張敏娜 | 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 | 機電與車輛工程學院 |
19 | 武佔敏 | 控制理論與控制工程專業(數學方向) | 理學院 |
三、公示期限
2014年6月23日至6月27日。
四、公示範圍
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四、接訪受理
1.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方式反映情況和問題;
2.學校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工作辦公室(設在研究生工作部)負責接待工作;
接訪地點:北京建築大學西城校區辦公樓206
聯繫電話:68322370
電子郵箱:liyunshan@bucea.edu.cn
聯繫人:李雲山
五、反映意見要求
1.以部門(單位)名義對公示對象存在異議進行反映的要出具加蓋公章的書面材料等;
2.以個人名義對公示對象存在異議進行反映的應署真實姓名、所在部門(單位)和聯繫方式等;
3.對無實質內容的匿名信和來電、來訪一般不做調查;對反映的情況清楚,有據可查的,要進行核實。
4.反映問題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對故意捏造事實誣陷他人的,一經查實,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5.受理部門和個人對反映人及其意見嚴格保密。
北京建築大學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北京建築大學辦公室 2014年6月23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