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5 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發布《關於 2021 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對新一年國家自然基金申請和 2020 年項目結題事宜進行了安排。其中,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集中接收申請的項目(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部分重大研究計劃、青年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等)申請截止日期為 3 月 20 日 16 時,基金委將於 4 月 29 日前公布初審結果。
結題項目相關材料應於 3 月 1 日 16 時前由依託單位完成網絡審核,3 月 15 日前報送紙質材料。未結題項目負責人應於 1 月 15 日前通過信息系統提交進展報告,依託單位應於 4 月 1 日至 4 月 15 日期間通過網絡系統提交管理報告。此外,依託單位還應在 4 月 15 日前提交應退結餘資金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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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95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