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創新體制機制,推進鄉鎮街道職能轉變,提升基層公共服務水平,根據中央、省州有關部署要求,荔波縣積極謀劃,注重黨建引領業務,「三個聚焦」推動優化調整鄉鎮街道機構設置前期工作。
聚焦政策要求,準確把握工作方向。一是吃透上級精神。深入學習中央、省州的相關文件精神,在限額內提出鄉鎮街道機構設置合理方案。先後組織幹部集中學習研究中央、省、州相關精神8次,將工作方案報州委編辦審核把關4次,有效確保工作符合要求,有序開展。二是主動向上對接。溝通了解政策方向,按照省州要求,將優化調整目標牢牢限定在對鄉鎮街道黨政內設和所屬事業機構及其職責、股級職數進行調整,確保在推動工作中方向不偏、步驟不亂。三是推動政策落地。在準確把握中央、省州政策的同時,認真分析研判全縣工作情況,推動中央及省州政策落實落地落細。
聚焦基層聲音,全面掌握基層需求。一是注重深入調查研究。調研了解當前各鄉鎮街道機構運行情況,重點分析黨政機構改革縣直部門職能調整後鄉鎮街道在承接縣直部門相關業務時是否存在銜接不順、界定不清的問題,分析當前鄉鎮街道在運行模式和管理體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等,先後開展調研3次。二是注重徵求基層意見。就涉及鄉鎮街道黨政內設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設置、職能配置、股級職數等方面內容徵求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意見建議。在工作方案制定過程中,徵求意見4次,收集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意見建議30餘條,在政策框架內充分尊重基層意見、滿足基層需求。三是注重解決實際問題。根據基層提出的要求和意見建議,超出權限範圍的及時向上請示匯報,逐項研究論證、妥善解決。例如鄉鎮街道提出黨政內設和所屬事業機構部分職能重疊交叉的問題,按照「一項職能一個機構承擔」原則將機關黨政事務、黨建、民政、應急等職能合理配置到各機構。例如街道在社區發展、管理和城市綜合治理相關機構設置需求,採取在街道經濟發展辦公室增加社區發展、管理相關職能、在街道黨務政務服務中心增加協助做好城市綜合治理相關事務性工作職能的方式解決。
聚焦目標任務,推動基層管服轉變。一是把準目標定位。通過優化調整鄉鎮街道黨政內設和事業機構及其職能,精簡機構職數,進一步建立健全基層黨的工作領導體制機制,構建起權責統一、行為規範、運轉協調、簡約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切實為落實中央、省、州關於城市基層治理和鄉村治理工作的要求、紮實推進鄉村振興戰略、促進城鄉發展提供強有力的體制機制保障。二是推動規範設置。將鄉鎮街道黨政內設機構從7-8個調整為6個,所屬事業機構從11個調整為7個,2個機構調整為不佔限額,實現機構精簡25%,股級職數精簡10%。三是合理優化調整。重新優化配置各機構職能職責,單獨設立黨建辦公室,更加突出黨建工作重要性,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整合強化黨建工作力量。推動鄉鎮街道黨(工)委政府(辦事處)履職重心從「管理型」向「公共服務型」轉變。
【來源:荔波縣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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