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孫楊禁賽八年事件始末
1、2018年9月4日,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IDTM)三名工作人員到孫楊住處對其進行賽外反興奮劑突擊檢查(飛行藥檢),IDTM隨後給國際泳聯報告說孫楊「暴力抗檢」,並在這一過程中毀掉了樣本瓶,而孫楊則有相反表示「在全力配合檢查過程中,發現檢查人員存在多項違規操作」。
僱傭IDTM的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隨後卻認為孫楊幹擾了其工作人員的採樣工作,並且使用了暴力手段。
2、2018年11月19日,國際泳聯就孫楊「暴力抗檢」事件在瑞士洛桑舉行了長達13個小時的聽證會。孫楊本人,以及孫楊和IDTM公司雙方的證人均接受了詢問,聽證會上,孫楊出示了58個視頻和圖片,但是IDTM公司的當事人全部沒有出庭,當事主檢測官則在中國通過視頻方式參與了聽證,當事「血檢官」和「尿檢官」缺席。
3、2019年1月3日,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做出裁決,在決定中說明: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IDTM)在2018年9月4日執行的興奮劑檢查是無效的;依據國際泳聯反興奮劑規則第2.3條和2.5條規定,孫楊沒有興奮劑違規行為。
4、2019年1月27日,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報導稱,中國遊泳奧運冠軍孫楊因為與興奮劑檢查人員發生衝突,他的安保人員用錘子砸碎了已經密封的樣本瓶,孫楊可能面臨終身禁賽。這是媒體首次揭露孫楊「暴力抗檢」事件。
5、2019年1月27日晚,中國遊泳協會發表官方聲明,稱外媒所謂孫楊拒絕興奮劑檢查的報導不符合事實,中國遊泳協會本著嚴肅認真的態度,要求孫楊積極配合調查,客觀真實反應當時情況。
6、2019年1月28日,國際泳聯28日發表聲明:我們注意到《星期日泰晤士報》和其他一些媒體對中國遊泳運動員孫楊的報導。根據國際泳聯反興奮劑條例(FINA DC Rules 14.1.5 and 14.3.3)的規定和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的裁決,國際泳聯無權對此事件發表評論。此外,國際泳聯不再關注對這一事件的進一步猜測和傳聞。
7、2019年3月12日,國際反興奮劑機構(WADA)對孫楊不依不饒,他們反對國際泳聯調查小組的裁定,並且上訴到國際體育仲裁法庭。
8、2019年7月,國際泳聯世界錦標賽在韓國光州打響,孫楊獲得男子200米自由式和400米自由式雙料冠軍。一些外媒和運動員認為,孫楊沒有資格出現在世錦賽的賽場,賽後的頒獎儀式上,獲得銀牌的澳大利亞選手霍頓拒絕登上領獎臺與孫楊同框合影,引發軒然大波。之後200米自由式,英國選手斯科特也效仿了霍頓的做法
9、2019年7月19日,孫楊及其律師團隊發表聲明,「要求CAS舉行聽證會時向公眾開放,以求公開透明,證明自己的清白」。
10、2019年11月15日,孫楊「暴力抗檢」聽證會在瑞士蒙特勒進行,該聽證會持續近12小時,全程公開,但沒有立即宣布任何決定。這是1984年設立的體育法庭後,歷史上第二次向公眾開放聽證會。
11、2019年12月10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發布公告稱由於聽證會證詞翻譯出現問題,仲裁裁決預計不會早於2020年1月中旬,並出於嚴謹的態度,再次要求雙方提供筆錄。
12、2020年1月19日,2020國際泳聯遊泳冠軍系列賽北京站結束第二個比賽日的爭奪。孫楊繼首日200米自由式奪金後再奪400米自由式金牌,以3金1銀結束遊泳冠軍系列賽兩站徵程。
13、2020年2月25日,美聯社發布名為「國際泳聯試圖保護孫楊免于禁賽」的文章,並表示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預計於近日宣布對孫楊興奮劑檢測爭議事件的判決。
14、2020年2月27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在官網宣布,將於瑞士洛桑當地時間2月28日上午10時(北京時間2月28日下午5時)公布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訴孫楊和國際泳聯(FINA)一案的仲裁結果。
15、2020年2月28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在官網宣布,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布對其禁賽8年,孫楊將無緣東京奧運會。裁定原因為:孫楊未完整配合反興奮劑檢查且沒有足夠證明為何破壞檢測樣本。
二、人生遲早總是要還的
有道是:在世上混,不論好壞,遲早都是要還的。
1、事件前後都曾有業內人士讚揚,孫楊天賦秉異,刻苦耐勞,是泳壇不可多得的天才。經過持續的艱苦努力孫楊獲得了應該擁有的成績和榮譽。
孫楊無疑是一名優秀的遊泳運動員,他是目前為止我國唯一的國際遊泳界的大滿貫得主,多年來獲得的了國內外冠軍榮譽無數,是男子自由式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等多項自由式世界冠軍,在目前依然還是男子1500自由式世界紀錄和男子400米自由式奧運會記錄保持者。
2、孫楊之所以走到今天如此困難境地,自然與他自己之前某些方面過於任性不顧後果的所作所為不無關係。
孫楊因「暴力抗檢」事件,被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判禁賽八年之後,國內外一片唱衰之聲不絕於耳。
比如多年前的無照駕駛事故;僱槍手代考啦;打罵教練;2014年曾因違禁藥物被禁賽3個月;2015世錦賽期間在更衣室踢柜子無故退賽;2016年里約奧運會期間,在遊泳池熱身時肘擊巴西巴西女運動員引發衝突;2018年9月在家遭遇飛行藥檢時,出現「暴力抗檢」糾紛;還有有條件採訪啦;頒獎是違規著裝等等...
在人類這個世界大家庭行事都是要講規則的,要麼你很牛,你可以制定規則,或視規則如廢紙;要麼你就必須遵守規則,按章行事。
如果不能強大到可以是規則掌控者,你即使再強大,挑戰規則,藐視規則的事或許偶有成功,但久而久之終將是要失敗的。
而且一直以來的國際競賽規則,都是按照西方人的處世理念和價值觀來制定的,我們既然加入到國際體育運動中來,就只能依照現有的競賽規則遵守執行,哪怕是我們的國球-桌球,雖然幾十年都是稱霸世界的老大,我們在國際乒聯等相關組織內依然沒有話語權。所以,為了不讓我們每次在國際比賽都能大包大攬所有的冠軍或獎牌,國際乒聯總是不斷的針對國乒修改桌球競賽規則,我們也只能不斷地針對性地去適應性訓練,從來也沒有誰想到過去挑戰國際乒聯的競賽規則。
三、事物總是要講邏輯的
1、一直以來國際泳池,看慣了歐美運動員佔據領獎臺的畫面,孫楊作為一個黑頭髮黃皮膚的中國人,打破了中國人在泳池中的歷史,不斷站上泳壇最高領獎臺。在中國人為之驕傲之時,而西方人是在一片質疑聲之下,認為中國人不可能會遊得的這麼快,是否就有了針對性的超頻繁的飛行藥檢或不斷採取汙名化的手段來打壓孫楊呢?
孫楊之所以遊得快,能得的世界冠軍,成績是他靠天賦加勤奮所取得的。
國際國內在孫楊被禁賽前後都有業內專業教練認為,孫楊是天賦秉異加勤奮刻苦,有天生熱愛遊泳事業不可多得的遊泳天才。
說孫楊天賦秉異其中是包括他身體硬體的優越性的,孫楊不僅具有接近2米左右的身高和2米11的臂展,摸高達到4米左右。要知道這種身材優勢,再加上刻苦勤奮的系統訓練,又有天生就是一副熱愛遊泳的料,比賽時在他與第二名保持同樣的時速的情況下,利用他身高臂長的優勢,只要提早摸池壁哪怕是0.01秒,他就是冠軍。
國外媒體,黑孫楊,說孫楊面相不好。我只知道遊泳運動員身材的優劣對遊泳比賽影響較大,身高臂長體型修長的遊泳運動員有一定優勢,沒聽說過還有長相方面的要求呢?
2、孫楊有網友扒出孫楊禁賽期間還違規列在奧運集訓名單內。我就不懂了,既然孫楊可以有上訴的權利,哪怕只有百分之一抑或是千分之一的勝訴希望,被禁賽運動員參加訓練又不是參加比賽怎麼就違規了呢?如何萬一勝訴的那一天到來之時,運動員再開始訓練還來得及嗎?不是有諺語說是:拳不離手,曲不離口嗎?
3、孫楊並不是因為服用興奮劑而被禁賽的,而是對於當時的國際反興奮劑機構,僱傭的突擊藥檢(飛行檢查)的檢測官的資質,在認知上有疑義而發生衝突的被定性為所謂之「暴力抗檢」而被判禁賽的。
「暴力抗檢」衝突前後期一個月時間內,七次藥檢除衝突之外的6次都是陰性通過的。
而且8年來針對於孫楊的藥檢就高達180餘次,平均每兩周一次。這樣密集的藥檢,是否屬於「特殊照顧」呢?而且這樣的頻繁藥檢根本就沒有人可能做到在服用興奮劑之後一周內藥檢無殘留的,從邏輯上稍微有點頭腦的人還會認為孫楊在興奮劑方面不夠清白嗎?
4、所以孫楊「暴力抗檢」事件之前應當是存在一定爭議的。國際反興奮劑組織(WADA)和國際泳聯(FLDN)觀點和處理是有分歧的,所以才導致WADA將孫楊「暴力抗檢」糾紛上訴到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的。
分歧在於孫楊「暴力抗檢」是否故意?其實一直以來,對於這個「暴力抗檢」業界也都是頗具爭議的,孫楊可以說並非故意,之所以出現一開始配合抽血取尿樣工作,後來發現而是認知上覺得藥檢官非專業人士,不合規,才發生爭議不配合併收回血樣的事情。
整個事件並不是孫楊興奮劑違規,而是在此次藥檢程序上是否違規認知上有分歧。所以我們有理由按法律規定的「疑犯從無」原則,應當相信孫楊在興奮劑問題上是清白的。
為什麼只是因為認知上出現的分歧,比興奮劑違規處罰還要重呢?而且國際反興奮劑組織(WADA)當初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上訴時的訴求對孫楊禁賽處罰是2-8年,為什麼CAS卻採用頂格處罰禁賽八年呢?
處罰是為了懲戒警示,就像醫生懲前毖後治病救人一樣,而不是將人一棍子打死。八年禁賽的處罰,對於一個29歲的遊泳天才來說,無疑就相當於終身禁賽,運動生涯基本上是被判了死刑了。這裡是有因為有孫楊團隊的失策?還是孫楊個人和家人在聽證會上的表現不佳?還是這裡面確實像有人質疑的那樣,某些國際仲裁機構內部個別人員是否確實存在一定的政治操弄或文化偏見成分呢?
四、上訴是有積極意義的
孫楊無疑是中國乃至世界泳壇一位極具天才和刻苦精神的運動員,一位遊泳巨星如果就此隕落,實在令人惋惜。
但運動員的運動生命周期必將是有限的,所以孫楊的運動輝煌的歷史必將會結束的。
可是孫楊事件無論是對於他個人還是我國各個運動團體和運動員都是一次深刻的教訓。
對於我們熟悉和了解,尊重並敬畏國際體育競賽規則,以及今後在處理體育糾紛的仲裁機制時都是大有益處的。
過去孫楊被傳說是一個天賦秉異,又具有刻苦耐勞的天才運動員,所以他取得了自己的輝煌。
正因為孫楊自小到大隻知道一件事,那就是遊泳訓練和參加比賽,所以世間的人情事理知之甚少,是一個永遠也長不大的頑劣大男孩,這或許與他受到的教育有關,也或許是個人秉性使然。
另一方面,正是孫楊「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在泳池拼」,才成就了他的世界遊泳冠軍的夢想呢。
孫楊作為運動員可能年齡已經不小了,但是對於他漫長的人生之路還很遙遠,今年才開剛剛29歲,還沒到而立之年呢。此次在最後壓線時間期限內成功提起上訴,證明他還是有一股子永遠不服輸的精神,做任何事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也要做百分之百的努力。
希望此次上訴最終能徹底翻盤,哪怕是改判到一個理想的減少禁賽時限也是成功的。
即使此次上訴失敗,其實對於孫楊個人所獲得的教訓是極其深刻的,年輕時遭受打擊對於一個永不言敗的成功人士來說,不一定是壞事,而是人生一次難得的歷練過程,「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只要孫楊克服缺點,吸取教訓,那種永不服輸,吃苦耐勞的精神還在,就沒有越過不去的火焰山。
你看我國曾經的菸草大王褚時健在遭遇人生坎坷之後,74歲保外就醫期間,二次創業東山再起,經過10多年的艱苦努力,85歲再次成就中國「橙王」美名;
還有一位吳勝明老太太,也是70時多歲二次創業成功逆襲,八十多歲還著書立說,創辦養老院回饋社會。
所以說「失敗是成功之母」這句話,在這裡送給孫楊再適合不過了,一是希望他這次上訴能是那個絕對的少數勝訴者,能出現奇蹟,重返賽場固然好;二是即使不成功也不要氣餒,人生路漫漫,不僅僅只有泳池和賽場,還應該有更多美好生活的嚮往。
人生漫漫,後甜先苦。
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知錯能改,永不服輸。
精神不老,笑傲江湖。
作者簡介:
學海遨遊數十春,市場打拼半平生。
尋章摘句論有據,咬文嚼字理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