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日,東城分局經過嚴格調查取證,依法行政拘留一名阻礙執行職務違法行為人。
2019年9月6日21時許,許某駕駛豫S****1汽車在經三路與建設路交叉口與一輛電動車發生剮蹭,電動車駕駛員被送醫院治療,市交警支隊事故處理大隊民警李洪濤等人在處理該事故時,要對許某的車輛實施暫扣,許某以車上有物品為由拒絕暫扣車輛,在事故大隊的拖車對許某的車輛實施強行暫扣拖車時,許某將其妻子徐某推到拖車與其車中間阻撓拖車,後我局值班民警到場將許某強行控制後,經過勸說許某交出車鑰匙同意暫扣車輛。2020年1月2日,在報請審批後,我局依法對許某做出行政處罰。
目前,違法行為人許某已送市拘留所執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