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政府最新籤證信息
近日,印尼外交部照會各國駐印尼大使館,通報印尼法律與人權部移民總局關於疫情防控「新常態」下外國籍人士辦理居留許可的補充規定,主要內容如下:
一、允許外籍人士在印尼境內延長或轉換籤證
a. 持訪問居留許可(ITK)並獲頒緊急停留許可(ITKT)的外國籍人士,如無國際交通工具可供搭乘離境,可在疫情結束前按規定向當地移民局申請延長訪問居留許可期限。
b. 持多次訪問籤證(212籤證)和亞太經合組織(APEC)商務旅行卡的外籍人士可以申請延長30天停留期。
c. 外籍人士可按規定將所持多次訪問籤證(212籤證)申請轉換為有限居留許可(ITAS/工作籤)。
d. 所持有限居留許可或長期居留許可(ITAP)已過期的外國籍人士,可登陸印尼移民總局的在線籤證申請網站,在線申請訪問籤證或有限居留籤證批文(Telex)。
待獲得籤證批文並繳納相關費用後,可申請辦理訪問居留許可或有限居留許可,無需為此向印尼駐外使領館遞交申請。
二、允許免籤或乘務籤入境的外籍人士申請居留許可
免籤或持乘務籤證入境且已獲頒緊急停留許可的外國籍人士,可同樣登陸上文提到的印尼移民總局網站,在線申請訪問籤證或有限居留籤證批文(Telex)。
待獲得籤證批文並繳納相關規費後,可申請辦理訪問居留許可或有限居留許可,無需為此向印尼駐外使領館遞交申請。
未取得籤證批文的免籤入境外國籍人士,須於8月20日前離境。
三、允許在印尼境內持有批文的外籍人士申請居留許可
凡居於印尼境內、持有2019年12月1日及之後籤發的籤證批文(Telex)的外籍人士,可在當地移民局繳納相關費用後申請訪問居留許可或有限居留許可,無需為此向印尼駐外使領館遞交申請。
如果所持籤證批文於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7月22日期間籤發,相應居留許可有效期將自居留許可申請之日起計算;
如果所持籤證批文於2020年7月22日之後籤發,相應居留許可有效期則自批文申請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