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還剩6.5秒,劉志軒發底線球。
趙繼偉在弧頂接球,運球晃過亞當斯以後,跳投出手。
球沒有中,雙方點了兩下籃板,趙繼偉跳起雙手補投,命中!109-107!
比賽時間剩下0.3秒。。。。。
這是3月17日CBA半決賽本溪賽區遼寧與新疆第四場的最後時刻。
球進停表。但是新疆隊立刻炸了鍋,他們都跑到主裁判宋延平和第二助理裁判葉楠那裡,指出遼寧隊發球以後,計時器一直沒有走表。
裁判去記錄臺看了錄像,但並沒有糾正沒有走表的錯誤,而是判定新疆隊剩下0.3秒進攻時間。
這場比賽遼寧隊扳回一場,大比分1-3,死裡逃生。他們變了陣,上來就一大四小,劉志軒進了7個三分球,新疆隊的周琦得了28分、13個籃板,還蓋帽3次。但是如此精彩的比賽,賽後都鮮有人討論,因為趙繼偉這絕殺,到底算不算,成為焦點。
從錄像來看,記錄臺的確出現重大失誤:趙繼偉接劉志軒發球以後,面對亞當斯有一個停頓,然後有一系列的運球動作,但直到趙繼偉左腳支撐急停時才開動,從計時器啟動到出手投籃,計時器大約只走了0.4秒。
這個視頻來自網友手動計時。
其實,記錄臺遲開表已經是公識。
有人發了這個視頻:趙繼偉在接球以後,到計時器開動,大約過了3秒鐘。他出手到球碰籃圈,大約是2秒鐘。
由於碰筐以後還有爭搶籃板,如果正常開表的話,估算趙繼偉從接底線發球到跳起補籃球離手,大約用了7秒鐘。這個進球,應該在有效時間之外。
這個,也應該是共識。
問題在於,在新疆隊抗議後,裁判也去記錄臺看錄像回放,但並沒有取消進球,而是判新疆隊剩下0.3秒進攻時間。
那麼,這個球到底該不該通過錄像回放來糾正呢?
根據錄像回放的規則,當比賽已經進行後,錄像回放只限於判斷誰出界、2分或3分、球離手時是否到時,投籃前的一系列行為均不在回看之列。這一點,CBA和NBA是相同的。
NBA一個鮮明的例子是,前幾天開拓者主場被奇才隊馬基夫-莫裡斯0.4秒絕殺,但莫裡斯在出手前,後撤步踩到了邊線。大屏幕一遍遍重放慢鏡頭,2萬名觀眾都看得清清楚楚,開拓者球員也都提出重看錄像,但被裁判拒絕。
他們的理由就是,這不在回看之列。
為什麼明知有錯,卻不看回放呢?因為NBA規則規定如此。規則是這樣說的:如果投進球以後沒有剩下時間,0:00,那麼強制回看錄像,回看內容包括球離手時是否到時,3分或2分,是否有踩線出界等任何情況;如果還有時間,只限於回看2分或3分,球離手是否到時,此前是否有出界、犯規等等,均不在回看之列。
第二天,NBA出具最後兩分鐘報告,說此球出手前有踩線出界。
但NBA裁判不看錄像判斷是否踩線,也是嚴格執行規則。
錄像回放是NBA發明的規則,FIBA跟進。但FIBA和NBA的錄像回放大有區別。FIBA只有3條規則說明,而NBA的規則分成兩大部分,每部分各有ABC三條,其中有兩條還細分兩至三小條規則。也就是說,就錄像回放而言,NBA比FIBA精細得多。(見文末「閱讀原文」的連結)
以上並不是我要寫這篇文章的初衷,更不是全部內容,否則,我只需要發一條微博就全部說明了。
現在回到遼寧和新疆的第四場。記錄臺如此明顯的失誤,難道就沒有糾正的辦法嗎?
有!首先,裁判有職業本能,他們在死球變活球時,會觀察計時器是否啟動,如果沒有觀察或觀察了沒有發現,屬於失誤。遼寧隊開球差不多3秒以後計時器才啟動,是記錄臺和裁判的雙重失誤。
有人拿出國際籃聯的規則,來說明如何糾正這樣的失誤——
失誤是可以糾正的,只要在下一次死球成活球之前。但對於這場比賽,遼寧邊線球發出以後如果沒有糾正失誤,一旦新疆隊0.3秒發了邊線球,就不能再糾正了。而且,裁判員比賽結束後在記分表上簽了字,更是不可更改。
嚴格執行錄像回放規則,在進球以後就不能以錄像作為判斷是否慢開表的依據。這個道理,就像莫裡斯進球以後,NBA裁判拒絕看錄像一樣。
問題在於,NBA和FIBA,難道都這樣不講道理,明明看見有了失誤,卻視而不見,不肯糾正嗎?比賽的公正性在哪裡呢?
我們來看一下NBA如何杜絕遲開表的問題。無論NBA還是FIBA還是CBA,啟動計時器都是記錄臺的手工活,是人幹的活就可能有失誤。
首先,NBA規則規定,裁判在發現計時器有誤時,第一時間要中止比賽,並用錄像回放來調整計時器。
其次,NBA如今在裁判員的腰間,安裝了一個輔助開表器。當裁判員觀察球員接了界外發球,就啟動開表器,與此同時,記錄臺的計時員也啟動開表器。這兩個開表器,哪一個先啟動,都會觸發計時器開啟。這樣做的目的,相當於「雙保險」,避免人為失誤遲開表。
現在NBA裁判都配有這樣的開表器,因此,除非機械故障,極少出現人為原因遲開表。這樣的開表器也已經被FIBA採用,但只在世界盃、奧運會等大型賽事使用,2008年北京奧運會,每名裁判都已經配了這種開表器。
這是NBA裁判的輔助開表器,響哨的同時,他會啟動腰間按鈕,它和記錄臺哪個先啟動,都會觸發計時器。
我相信經過這次遼寧記錄臺事件以後,輔助開表器將很快在CBA推廣使用,因為這並不是什麼了不得的高科技。
接下來的問題是:像CBA和NBA這樣關注度很高的職業比賽,在眾目睽睽之下的明顯失誤,只能聽之任之了嗎?
先說NBA,因為他們的錄像回放規則非常詳細,裁判只需要嚴格執行,甚至把
回看和判斷的過程交給紐約的回放中心就可以。像開拓者被錯誤絕殺那種情況,只能聽之任之,裁判漏判,聯盟悄悄處罰,不會公布。
三年前建立的紐約錄像回放中心,設備非常高端,他們來判斷並做出結論,減輕了裁判的壓力。什麼時候回看錄像,則有詳細而嚴格的規定。
那麼CBA呢?
遼寧與新疆第三場比賽我在本溪現場,賽前我曾就開拓者被錯誤絕殺的案例請教當時的CBA裁判組,同時諮詢了不在遼寧的一些國際級裁判。我發現,CBA因為錄像回放規則比較粗放,同樣的情況如果發生在CBA,還真不那麼簡單。
遼寧新疆第四戰結束後,我特地找了CBA一位資深的國際級裁判,請他來做判斷。出乎我意料的是,他說:「如果我吹這場球,看錄像發現開表晚了,我可能會取消趙繼偉的絕殺。」
這下就把我弄糊塗了。既然判定進球有效以後,此前的失誤不在回看之列,為什麼他會這麼說呢?
他給我做了如下的解釋:
CBA雖然執行FIBA規則,但畢竟是職業聯賽,比如我們用單節12分鐘制,和FIBA就不一樣,說明這是商業比賽,可以根據本國的情況,在FIBA規則基礎上做調整。事實上FIBA對錄像回放只限定了三條,但我們每年都在補充、完善,目的是通過錄像回放,最大程度地還原比賽的真實性,保證比賽的公平公正。
我們的錄像回放規則還不夠細,有時候不能適應現場激烈比賽的需要。遇到一些特殊的情況,可以靈活掌握。上賽季CBA還不允許通過錄像來判定犯規的性質,但這個賽季就已經寫進了規則。說明我們的規則也是在不斷進步、完善。像遼寧主場計時器啟動晚的問題,現場就可以靈活掌握,等以後繼續補充完善。
我的理解就是,CBA的錄像回放規則其實非常粗線條,而且根據當時現場的形勢,還可以靈活掌握。一方面,是為了儘可能保證比賽公平,另一方面,為了避免現場觀眾鬧事,有些規則沒有規定之處,也可以通過錄像來判斷。
這就是為什麼,騰訊記者陳月澤採訪這場比賽的技術代表(裁判組的負責人)馬立軍時,他說:「在通過錄像回放也無法準確判斷的情況下,裁判和技術代表還要考慮主場因素,一旦吹罰這個球無效,很可能會引起現場觀眾的不滿,進而引發現場球迷的騷亂甚至衝突。」
我諮詢的裁判與馬立軍採取的方法完全相反,但道理是一樣的,就是根據場上形勢靈活處理。
上賽季也有一個例子:
季後賽首輪第4場北京主場對新疆,孫悅在投出三分後,落地時踩在李根的腳上,痛苦地倒地不起。但裁判並沒有響哨,李根接隊友搶下的籃板球快攻,被北京隊戰術犯規,此時裁判才響哨,李根要罰球。
這時孫悅一直倒地不起,全場觀眾已經急了。當時的主裁判回看了錄像,李根罰球不變,但補判了李根的違體犯規。我諮詢的那位資深國際裁判說:
當時的主裁判就是靈活掌握了錄像回放規則。按規則,比賽已經在進行,且李根打了快攻,北京隊也犯了規,不能通過錄像來判斷前面漏判的犯規。可是當時那種情況下,北京的觀眾已經急了,如果不對李根的這一墊腳動作判罰,現場形勢有可能失控。另外,那個動作的確對孫悅造成了傷害,也是聯賽嚴厲禁止的惡意動作,雖然規則沒有通過錄像補判的規定,但現在看來,那位主裁判靈活處理,也符合比賽公平公正的原則。這個賽季,規則就作了修改和補充,我們可以通過錄像來回看犯規,並決定是否升級為違體甚至奪權。
這就是CBA的關於錄像回放的現狀。
我們既不能拿NBA的規則,來要求CBA裁判,因為這是完全不同的比賽;也不能拿CBA現有的不夠完善的規則,讓裁判拘泥於此,聽任現場形勢失控。
說實話,這次我在諮詢好幾位國際裁判時,他們大多數都不敢暢所欲言,大膽敢說的,也要加一句「這是我個人見解」,囑咐不要寫名字。這其中的原因:
1、現有的CBA規則太粗線條,你根本無法解釋徹底;
2、CBA球迷不好惹,他們看多了NBA,卻不夠了解CBA,地域黑又嚴重;
3、裁判壓力大,現場要求維穩,不要出事,是CBA特有的「國情」。
3月19日 星期日
0830註:標紅色的是我參與直播的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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