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2011-2012賽季有過3000萬歐元的收入增長之後,巴薩已經連續兩年未能在任何主要收入項目上有什麼明顯的進步。上賽季商業收入增加了890萬歐元(實際上比起3年前還降低了1%),但是比賽日和轉播權收入則分別降低了80萬和610萬歐元。
巴薩毫無疑問仍然是世界上最有吸引力和號召力的俱樂部之一,但俱樂部管理層正面臨著一個巨大的挑戰。能不能追趕上善於經營的對手們的發展速度,將成為決定巴薩未來很長一段時間能否保持頂級競爭力的關鍵。
對於足球俱樂部來說,其主要的營業收入可以分為三塊:
1.比賽日收入:門票、比賽當天賣的小吃飲料等等,酋長球場一年比賽日收入大約1.2億歐元;
2.轉播權收入:聯賽和歐冠轉播權的分成等等,歐洲豪門基本上每年轉播權收入都在1-2億歐元之間;
3.商業收入:企業贊助費、廣告宣傳費、特許經營權等等,也就是拉贊助、賣周邊。當然,有的贊助是自己老闆旗下公司給的。
那麼,俱樂部有了收入之後,如何做好運動員的薪酬設計呢?
以巴薩薪酬結構為例:
歐洲足球俱樂部會在賽季初制定賽季預算,其中就包括有工資預算,球員在籤訂合同時會根據其在球隊中的戰術地位獲取與其戰術地位相符的薪水。
然後是具體的個人待遇:(如圖)
可以看到,一份合同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1.合同基本內容
主要包括球員的戰術定位(核心、主力、輪換、替補等)、合同年限、工資和忠誠獎、中介費。其中忠誠獎是指球員忠誠地完成合同所能獲得的獎金,具體包括球員合同到期離隊、與球隊籤訂新合同及球隊主動甩賣球員等,但是如果球員主動要求離隊的話是拿不到的。
2、獎金包括
出場費:字面意思,每次為俱樂部出場即可獲得,是半職業聯賽中球員最主要的收入項,低薪續約的老將這一項一般也都比較高;
國際賽事獎金:每次參與國際賽事所獲獎金。一般在大牌球星或者小俱樂部球員中存在;
替補未登場獎金:進入了大名單,但是枯坐九十分鐘板凳就能得到。許多球隊的二門將都會要求這項。
除此之外,對於門將和後衛還有不失球獎金,即該場比賽零封對手能獲得的獎金。像恆大的贏球獎和為國爭光獎都屬於獎金範疇。某些俱樂部可能還會提供諸如助攻獎金、帽子戲法獎金之類的獎金。
3、特殊條款
在籤訂職業合同時,會根據球員情況酌情添加這些條款。
除了與球員的合同之外,一般的球隊都會在賽季初制定各項賽事的獎金,如果球隊表現達到預期目標,對應賽事獎金會平分到各個球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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