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起銀行帳戶資金莫名「失蹤」案!
近日,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一份二審行政判決書顯示,招商銀行曲江池北路支行金葵花卡持卡客戶周某清卡內的182萬元資金被該行理財經理周某菲等人以銀行轉帳、櫃檯取現等方式支取。蹊蹺的是,周某清從未向該理財經理透露過自己的銀行卡密碼,帳戶上的錢到底是如何進入了別人的口袋?
此外,理財經理周某菲的十幾位「VIP」客戶皆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資金損失。據多位客戶回憶,他們都曾在該銀行網點貴賓室內辦理過業務,期間,理財經理周某菲以辦理業務為由拿走他們的銀行卡及身份證等證件,從卡內轉出資金。據了解,截至目前該案仍有幾千萬資金尚未追回,十多位受害人依然想為自己「失蹤」的血汗錢討個說法。
值得注意的是,理財經理一系列「行雲流水」的操作為何沒有引起客戶的懷疑?帳戶的資金又是如何在轉帳合規的情況下莫名「失蹤」?
理財產品到期後資金「失蹤」
客戶經理與家人配合作案
文書顯示,周某清在招行曲江池北路支行辦理金葵花卡後,周某菲一直擔任周某清的理財客戶經理,每次周某清來到銀行網點,都是由周某菲在銀行貴賓室內接待並幫助辦理業務。或許是出於對銀行和理財經理的信任,周某清一開始並沒有察覺到自己帳戶的資金出現了問題,直到2016年3月周某菲墜樓出事之後,才發現自己在銀行的182萬元資金被周某菲等人合夥支取轉出了。
該案的另一位受害人李某也有類似的遭遇,2009年9月,李某在招行曲江池北路支行辦理了一張銀行聯金卡並將20萬元現金存入該卡。在理財經理周某菲的介紹下,李某便將20萬元存款申購了短期保本保收益型的理財產品。自此之後,每次來到銀行辦理業務,都是由周某菲負責接待和辦理。當理財產品到期之後,周某菲就收回李某所持有的已到期的理財產品申購單據,向李某出具了新單據。自李某辦理理財產品開始,雙方就一直採用交舊單據(憑證)換新單據(憑證)這一業務方式。
2016年3月,李某突發腦溢血被緊急送往醫院救治,因手術需支付30萬元醫療費,其丈夫在3月24日早晨給周某菲打電話,詢問並提出贖回34萬元理財。一個月後,李某持有的理財產品到期,他們來到銀行取錢。此時,銀行工作人員馮某告訴李某,她帳戶上的存款餘額僅有8339.42元。
此後,李某多次找到招行希望能夠得到一個說法,但後來銀行內部相互推諉遲遲不予解決。無奈之下,李某找到原陝西銀監會消費者權益投訴辦公室進行投訴。後來,李某向銀聯陝西分公司諮詢並按照相關流程要求調取有關單據後發現,李某的銀行帳戶多次與王某某、周某傑進行交易。值得注意的是,據銀行工作人員告知,周某傑是理財經理周某菲的父親,而王某某則是周某菲的嶽父。
正規渠道轉出資金
銀行漏洞還是儲戶大意?
為何李某等人的帳戶會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順利被他人支取出資金?交易過程中的銀行簡訊提醒又為何沒有引起受害人的注意?
新浪金融研究院注意到,該案的受害人曾表示,自己帳戶裡的資金都是被多次累積轉出。這些受害人大多是年齡較大的客戶,理財產品的購買都是通過網點和理財經理周某菲進行。或許也是出於對銀行和理財經理的信任,在購買產品後他們很少通過網絡或簡訊等渠道對帳戶資產進行查詢。此外,每次產品到期後,收益都能定期到帳,有資金上的需求客戶也會提前與周某菲溝通。
對於為何受害人帳戶中的資金能夠通過銀行轉帳和櫃檯取現的方式順利「轉移」,多名受害人認為,在銀行網點的貴賓室中,周某菲以辦理業務為由拿走客戶的銀行卡及身份證等證件,與自己的父親和嶽父「裡應外合」,將客戶帳戶上的錢轉出。
與此同時,有受害人表示,自己從未向周某菲透露過帳戶的密碼,但在辦理業務時多次在周某菲面前輸入密碼,才導緻密碼洩露。不過法院在文書中披露,尚無證據指向該支行業務系統存在洩漏密碼的可能性,密碼的洩露歸咎於儲戶不夠謹慎。
正規手續轉出資金、銀行並未洩露密碼,理財經理在銀行的風控的眼皮底下,明目張胆的挪用客戶資金,銀行到底有沒有錯?
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周浩律師認為,銀行從業人員利用自身能接觸到的條件實施犯罪行為當屬自負責任範圍,銀行對於該從業人員的犯罪行為和犯罪結果不承擔責任。至於銀行從業人員實施犯罪行為竊取他人帳戶資產,銀行系統本身是否有過錯,還須看銀行對於避免儲戶的損失是否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如果銀行盡到必要注意義務的,對於儲戶錢款被盜則沒有責任。
周浩表示,除了銀行需要對從業人員行為從嚴檢查並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外,為避免遭受損失,儲戶也應該在辦理業務的過程中提高保密防範意識,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