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電動車裝遮陽傘 騎手被上門通報
民警上門對違法行為人進行通報。本報記者賴志昌攝
本報訊(記者賴志昌)針對非機動車及行人闖紅燈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福州交警持續啟動上門通報程序。昨日,又有兩名交通違法行為人被通報,其中一人因私自在電動車上加裝遮陽傘被查獲,成為我市首例加裝遮陽傘被上門通報的個人。
當日9時許,倉山交警大隊奧體中隊民警和倉山區委文明辦工作人員來到百花洲路QD創意園,對違法行為人陳某霞進行勸誡。11日下午,陳某霞駕駛加裝遮陽傘的電動車,在浦上大道被民警查獲。經民警勸誡教育,陳某霞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當場籤署了文明出行承諾書,表示今後將遵守交規,文明出行。
隨後,交警又來到榕城廣場的一家餃子館,通報店內員工劉某楨駕駛電動自行車不按道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店主當場錄下劉某楨籤訂承諾書的場景,表示將對店內其他員工進行教育。
交警提醒,在電動車上私自加裝遮陽傘,很可能會影響騎手對路況的觀察,從而影響交通安全。此外,近日低溫降雨,不少騎手會戴手套、裹圍巾,在騎行中整理服裝時要特別注意,避免引發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