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和鄰居溝通,但老人還是照樣往我家門潑尿!」
遇到煩心事的是家住陽江市江城區正坑東路一街的黃先生。因黃先生家中頂樓比鄰居高出約8釐米,引起鄰居不滿。這一年來,鄰居八旬老人多次向黃先生的家門潑尿液等髒水,嚴重影響日常生活。
黃先生稱,他曾多次和鄰居協調,也向當地居委會、派出所等反映,但無法制止老人行為。律師表示,當地公安機關可按照相應法規對老人作出處罰,被侵權者可作出民事起訴。
監控畫面可見,鄰居老人向黃先生家門潑髒水
鄰居老人頻潑尿液等髒水
「有時一天潑一次,有時一天潑四五次,連飯點也會潑,總之看他心情來。」黃先生回憶稱,自家樓頂去年漏水,在頂樓加蓋了防水層,裝修後頂樓比鄰居家高出8釐米。「鄰居老人覺得這個高度會影響風水導致不吉利,從去年9月開始往我家門口潑髒水,甚至還經常潑尿。」
黃先生提供的監控視頻顯示,住在黃先生隔壁的八旬老人常常提著大半桶水,潑往黃先生家門口。老人動作嫻熟,黃褐色液體飛濺到黃先生家門前的樓梯階級、空地以及鐵閘門,流入屋內。
黃先生告訴記者,鄰居老人潑過魚腥水、尿液等髒水,「臭氣燻天,我在三樓的房間都經常能聞到。更噁心的是在疫情期間,他還往我家門前的臺階吐痰。」黃先生稱,家人不得不每天消毒,打掃家中一樓的衛生。
黃先生說,鄰居老人平時看到他們一家都會破口大罵,難以溝通。對此,黃先生多次找鄰居老人兒子陳先生尋求協商。協商後,老人在今年春節期間有所收斂。4月老人又開始潑髒水,面對滋擾,黃先生再找陳先生反映,「他當時答應會解決,但之後又不了了之。」
當地部門介入調解無果
記者聯繫上八旬老人的兒子陳先生,他說,「我已經和父親溝通過,派出所警察也找他聊過,但他還是不聽勸,我有什麼辦法?」陳先生表示,自己沒有和父親住在一起,近日會回父親住處了解下情況。
黃先生曾向當地政府部門反映這一鄰裡糾紛,尋求協調幫助。陽江市江城區城南街道嶺東北社區黨委書記石銀告訴記者,每次黃先生一家向12345熱線投訴反映,居委會就會有組織相關工作人員上門協調,但老人態度強硬。「我們曾經組織派出所、司法所、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到老人家調解,居委會也和老人做過思想工作,但老人依舊向鄰居黃先生潑水,一直無法解決。老人比較迷信,很難說服。」
轄區派出所民警上門調解
陽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嶺東派出所一位民警表示,曾傳喚過老人到派出所,「但他的年齡已經80多歲,較難作出相應處罰。」記者從當地派出所和居委會得知,兩家的矛盾由來已久,黃先生3年前裝修新家時,老人說黃家的樓房不能比他們家的高,發生過爭執。得知黃家頂樓高出約8釐米後,老人心生嫌隙,並將一些生活不滿歸因於此。
當地居委會工作人員上門調解
「老人現在還要求我們拆房子,搬家!」黃先生無奈地說,「我們也只想儘快解決問題,只要不拆房,我們願意出錢幫他們買泥漿,把頂樓填得比我們高。」
律師:被侵權者可民事起訴
廣東旭瑞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偉傑稱,老人持續滋擾鄰居的行為應當由當地公安機關作出處理,雖然老人年紀較大,已超過75歲,不符合拘留條件,但並不代表老人可以免於任何的處罰。陳偉傑表示,老人向鄰居潑髒水行為屬於故意毀壞他人財物,即使公安機關不能刑事拘留老人,但可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及相關規定,對老人進行教育和作出相關罰款。
陳偉傑稱,老人故意毀壞他人財物的行為,輕則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重則可能構成刑法故意毀壞財物罪及尋釁滋事罪。此外,老人潑髒水的行為如果對事主造成經濟損失,事主可通過民事訴訟途徑,以侵權案由起訴老人,要求老人作出相應賠償。
南方日報記者 歐楚欣 實習生 馬思泳 楊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