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06月22日訊賭場馬仔覺得老闆對他不夠好,糾集多人持槍搶劫賭場。前天上午,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搶劫罪、非法買賣槍枝罪、開設賭場罪等罪名判處主犯邱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其他被告均被判刑。
邱某,江西人,30歲。他替老闆廖某看賭場,一直認為廖某對他不好,「跟著他沒賺到什麼錢。」
廖某,溫州市區人,在龍灣區海濱街道開設賭場,為能給賭場增加點「安全感」,他購買了槍枝,但卻買到了一支假槍。於是,他又託邱某買到一支槍和幾發子彈,並把槍交給邱某,讓其保護賭場。
買槍的時候,邱某認識了賣槍者「細仔」。一次,「細仔」提議去搶劫賭場,邱某動心了,糾集了晏某、周某等人準備去幹一場,他們選擇了廖某的賭場。
邱某對「細仔」說自己手裡已有一把槍。「細仔」認為,一把槍震不住,要再去弄把假槍,並要準備面罩和外衣等工具。
去年6月15日晚,「細仔」從深圳來到溫州,決定當晚動手。他們租來一輛轎車,拆下牌照,來到賭場附近,換上黑色外衣,頭上套著黑絲襪,持刀槍衝進賭場,場內有數十名賭徒。
「細仔」開了兩槍,並喊著:「不要動」。有個賭徒想逃,同夥周某持菜刀砍其背部一刀。他們把賭場內的錢洗劫一空,劫取賭資38萬元以及金項鍊等財物,然後,開車到一山上,4人分了贓款,一條金項鍊也被他們分成四份,每人一段。
事後,邱某對老闆廖某說要回老家,叫人把槍還給了廖某。廖某卻一直蒙在鼓裡,直到有人向警方舉報,警方偵破後,此案才真相大白。此案中,廖某也因犯非法買賣、儲存槍枝罪和開設賭場罪,被法院判了有期徒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