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學名詞審定是藝術學科建設的基礎性工作,藝術學名詞的收錄、詮釋、審定水平的高低,不僅準確地體現著藝術學學科發展的現狀,而且清晰地標示出藝術學科的創新能力及學術水準的高低,進一步講,它還關乎中華民族的文藝復興這一根本性目標。因此,無論怎樣強調它的重要性都不過分。我個人以為,應該從國家文化戰略的層面上加以認識和把握。
藝術學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是幾代人奮鬥的結果。「藝術學」門類的建立,當然是一件好事。但也帶來一些問題,那就是確認了自己的人文知識體系身份,卻把藝術創作排擠了出去。這一點,引起了一些藝術家的不滿。於是,清華大學美術學院、中國美術學院開始率先招收所謂的「實踐類博士生」。此消息一出,便引起激烈的反對。當時,《美術觀察》雜誌準備以專刊的方式予以討伐。我記得第一篇文章就是靳尚誼先生的,我也寫了一篇,言辭頗為激烈。後在清華美院諸先生的幹預下,這個專刊未能發出。後來的情況,大家都知道了,「實踐類博士」一哄而上,熙熙攘攘,不亦樂乎。這種狀況可以理解,但我們也要認識到,這個制度裡面有一種深刻、無法消解的矛盾:以學術型博士標準去要求其實踐類導師和學生時,就形成了一種非常滑稽的情景:未寫過3000字文章,不知何為學術規範的導師要指導學生寫10萬字以上的博士論文。這個問題如何破解,依然是藝術學科面臨的最為頭痛的事情。
就藝術學科發展的整體而言,這還是小事情。藝術學科發展到當下,大事情來了。在全球化帶來的跨文化、跨國度、跨民族的研究趨勢下,在科技與藝術日漸融合的狀況下,產生了許多新的跨學科的藝術形態、藝術媒介、藝術業態,也產生了許多新的藝術學名詞。不管你承認不承認,藝術學科都來到了一個新的歷史拐點。站在這個拐點上回望,可以看出,無論是原有的學科設置,還是學者們的研究,都遠遠滯後於現實。
在大時代背景下,我以為,藝術學科將面臨三種困境。其一,對新時代缺乏足夠的敏感。我們知道,近年來,西方藝術學界有幾個熱點或者叫顯學,即「視覺文化」研究、全球藝術史研究,科學與藝術研究等等。從中可以看出西方學者對大時代的敏感,對藝術學轉型的敏感,他們在這些領域已有諸多成果。與他們相比,中國學者大部分還在傳統學科裡昏昏欲睡。雖然我不能對未來作出預估,但可以肯定的是,不擁抱時代、擁抱未來的學科,註定要成為殭屍學科而被時代所淘汰。
其二,創新力不足。到目前為止,中國藝術學界還缺乏原創性的藝術理論,無論是方法論、學科體系框架,還是學科使用的名詞,多源自於西方。其實,中國的學者是有創新性本錢的,它包括豐厚的傳統文化資源,高速成長社會所帶來的現實經驗,以及中國人的智慧與勤勞。我以為,現在缺的就是創新性土壤。
其三,大而不強。中國藝術學的從業隊伍可能是最為龐大的,學科門類也較為齊全。但現實是,各個學科既未生產出享譽世界的代表性著作,也未能產生令世界信服的權威性專家。在這一點上,我們可能還不如一些歐洲的小國家。
關於名詞的收錄,我有三點建議:
1、在既有的成就上,收錄經典藝術學名詞體系所遺漏的,或通過新的研究方法而發現或創造的名詞。比如「遊觀」「晉唐繪畫」等。
2、收錄長期被忽略的民間藝術體系諸名詞。比如「東巴象形文字」、「苗族服飾」。
3、收錄當代藝術所產生的新名詞。應該說,近幾十年來,隨著新技術革命的興起,各類社會思潮的湧動以及跨文化現象的產生,當代藝術名詞不僅數量眾多而且屬性複雜。比如AI藝術、生物藝術、沉浸式藝術、網際網路藝術、數據藝術、3D列印藝術、低複雜度藝術、數字塗鴉、故障藝術、印象主義馬賽克、像素藝術、社會學藝術、生態女性主義藝術、女權藝術、光線繪畫、LED藝術、遊擊藝術與黑客藝術、農作物藝術、納米藝術、混凝土藝術、非繪畫性抽象、「物派」等。
中國當代藝術也產生了諸多新名詞,如「政治波普」「潑痞藝術」「新生代繪畫」「豔俗藝術」「意派」「超當代」「中國表現」「漆藝術」「當代水墨」「環境舞蹈」「即興電影」「數碼音樂」「新媒體舞蹈」等。
這些新名詞以及新學科的出現,可以說顛覆了傳統的藝術學分科。也可以說,原有的學科設置已跟不上時代的腳步了。
如何解決藝術學名詞的分類問題,我提出兩個方案。第一個方案:按歷史演進秩序,分為「古典」「現代」「當代」三個階段。「古典」「現代」可按傳統的學科門類,來收錄不同學科的名詞。及至「當代」階段,在藝術學門類下面,不再採用一級學科的分類方式,將當代藝術名詞以其文化、政治、社會和技術屬性加以分類。
另一個方案,將藝術學科分為兩類:經典藝術學科和新藝術學科。「新工科」「新文科」已經誕生了,希望「新藝科」儘快建立起來。當代藝術諸多新名詞可歸入「新藝科」。
那麼,如何定義藝術學名詞?我覺得比科學名詞定義難,因為科學概念是無歧義的,所以科學名詞的定義可以做到概念準確、反映本質。而藝術學名詞的定義很難做到。比如「當代藝術」這個名詞,能查到的定義達千餘種。阿瑟·丹託認為當代藝術是非視覺的,是時間性而非空間性的,所以只有影像藝術才是當代藝術,裝置、行為、繪畫、雕塑都不是。丹託的定義與詮釋在國內藝術界很有市場,但也遭到不少反對。我對「當代藝術」的定義很簡單:「一切具有當代性的藝術形態都可以稱之為當代藝術」。如何定義「當代藝術」?如何破解類似的難題,對專家們是一個拷問。
(作者系中國國家畫院黨委委員、原副院長,華東師大美術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