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臨汾市大氣汙染防治行動指揮部發布《關於發布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的通知》。經臨汾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同意,決定發布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自11月24日10時起,在沿汾河堯都區、侯馬市、霍州市、襄汾縣、洪洞縣、曲沃縣6縣(市、區)以及古縣、臨汾經濟開發區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自11月25日起,在市區執行機動車輛單雙號限行措施,其間公交免費乘坐。
限行實施時間為每日7時至22時,尾號為單號的單日行駛,雙號的雙日行駛(尾號為0的按雙號計),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號牌最後一位數字為準。(記者 劉江)
10月9日 ,山西晚報記者從臨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了解到,為確保臨汾市區重點工程項目順利推進,有效緩解市區交通擁堵,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報經臨汾市人民政府批准,決定在臨汾市區範圍實施機動車尾號限行(一天限兩個號)措施。
臨汾限行
一、限行時間 2020年10月12日(星期一)至 2020 年 12月31日(星期四;限行時間延長另行通告),工作日07:00--22:00(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二、限行區域 東環國道108線(不含)以西;西環國道309線、省道232線(臨夏線)、省道329線(臨午線)重疊路段(不含)以東;北環國道309線(不含)以南;南環國道108線、南外環路(不含)以北。
三、限行規定
(一)對進入限行區域道路行駛的機動車實施按車牌尾號限行(含臨時號牌),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相對應: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的前一位數字為準。
(二)外省、市及其它各縣、市機動車進入限行區域的,按本通告規定執行。
(三)以下機動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新能源汽車,包含純電動機動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甲醇汽車;
2.公共汽車、計程車、長途客運車(含旅遊客車)、校車以及通勤大型載客車;
3.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軍警車,園林、環衛、殯葬、郵政專用車輛。 實施交通限行管理期間,除執行本通告規定外,臨汾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對違反規定行駛的機動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進行處罰。
來源:山西晚報記者 劉江
原標題:10月12日起,臨汾市區機動車實施尾號限行
責任編輯:鄭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