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聯賽轉會窗口已經正式開啟,各支中超球隊都對自己的外援進行了調整,廣州富力的以色列外援扎哈維已經離開中超,荷甲埃因霍溫官方宣布與扎哈維籤約兩年,年薪為200萬歐元。
但根據國內媒體的最新報導稱,在籤約埃因霍溫之後,扎哈維的經紀人堅持向廣州富力俱樂部,討要扎哈維剩餘半年的薪水。而廣州富力則表示,俱樂部只同意扎哈維代表國家隊出戰歐國聯賽事,並沒有答應他可以離開球隊,因此現在扎哈維理論上還是廣州富力的球員。
富力高層此前對媒體透露,原本富力給扎哈維提供了一份為期三年,稅後年薪550萬歐元的新合同,但扎哈維想要得到一份價值600萬歐元年薪的合同,在續約無果的情況下和俱樂部產生了矛盾。扎哈維堅持代表以色列國家隊出戰的想法,也惹怒了富力高層,俱樂部認為扎哈維違背了契約精神。根據記者了解到的相關情況,扎哈維在富力的月薪高達880萬元人民幣,也就是說,扎哈維在沒有履行完合同的情況下,向富力俱樂部索要價值5000多萬人民幣左右的薪水。
對於扎哈維和富力之間的合同糾紛,筆者個人認為,扎哈維在沒有和富力完成解約的情況下,私自籤約其他俱樂部本身就屬於違約行為,如果廣州富力拿起法律武器,將扎哈維告上國際足聯,扎哈維可能會被禁賽。如今怎麼還好意思厚顏無恥地向富力俱樂部討要剩餘的薪水呢?
最近幾年隨著大批資本流入足球市場,外援的年薪越來越高,這其中發生了不少合同糾紛。天津權健和莫德斯特的解約糾紛就鬧到了國際足聯,根據國際足聯的判決結果,權健輸掉了這場官司,並支付給莫德斯特剩餘的工資。筆者個人認為,從莫德斯特到扎哈維事件,都體現了中超俱樂部在合同細節方面的漏洞,在扎哈維籤約埃因霍溫之後,廣州富力應該勇敢拿起法律武器起訴扎哈維,而不是舒舒服服地讓他拿著兩份工資。
這不僅關乎到廣州富力俱樂部的威信,更關乎中國足球的尊嚴。只有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才能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如果中超俱樂部都像廣州富力那樣任人宰割,那中國足球就真成了人傻錢多的典範了。
為了抑制大牌外援的天價年薪,中國足協出臺了限薪令,但俱樂部在與球員籤訂合同時,一定要注重細節。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護俱樂部的合法利益,只有這樣外援們才能尊重並履行與俱樂部的合同,而不是任由他們肆意妄為。那些拿著中超天價年薪的大牌外援們,是不是也應該有點職業道德,尊重與俱樂部的合同,而不是提出一些無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