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北京1月9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消息,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張世明(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交辦,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興安盟分院審查起訴。日前,興安盟檢察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世明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張世明簡歷
張世明,男,漢族,1962年6月出生,包頭市固陽縣人,大學學歷,1988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8月參加工作。
1982年9月至1984年8月,包頭市財貿學校會計專業學習;
1984年8月至1990年12月,包頭市青山區財政局科員;
1990年12月至1994年5月,包頭市青山區財政局副局長;
1994年5月至2000年10月,包頭市青山區財政局局長;
2000年10月至2003年6月,包頭市青山區副區長、財政局局長;
2003年6月至2005年12月,包頭市青山區副區長;
2005年12月至2007年10月,包頭市青山區委常委、副區長;
2007年10月至2009年10月,包頭市青山區委副書記、區長(其間:2009.08-2009.10,主持區委工作);
2009年10月至2013年1月,包頭市青山區委書記、區人民武裝部黨委第一書記;
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包頭市政府副市長;
2015年5月至2016年9月,包頭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
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包頭市政協黨組書記、市政府副市長;
2017年2月至今,包頭市政協主席、黨組書記。
(責任編輯:單曉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