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感謝檢察院,及時救助我們,謝謝!」近日,在雲南省曲靖市羅平縣檢察院控申接待室,該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國蒼宣布對因交通肇事案件致傷致貧的林某、問某、李某進行國家司法救助後,申請人林某等人熱淚盈眶,哽咽著說道。縱使外面寒雨飄飄,但是檢察官用司法的溫情驅走了嚴寒,慢慢化解了他們心中的悲痛。
這起案件發生於2018年9月6日12時許,李甲駕駛三輪摩託車搭載林某、李某、問某、李乙等人去採摘菸葉,行駛至羅平縣沙鍋寨村石口子路段時,車輛駛離路面翻滾至耕地,造成李乙受傷送醫搶救無效死亡,李甲、林某、李某、問某等人受傷。經交警部門認定,李甲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羅平縣人民法院於2019年4月22日判決李甲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案發後,李甲賠償了李乙家屬10萬元,林某、李某、問某在羅平縣中醫院醫治了兩個月,李甲僅支付了醫療費。經司法鑑定,林某右側氣胸伴肺壓縮約50%為輕傷一級;肋骨骨折為輕傷二級;C1右側側塊骨折、寰椎前弓骨折、L2、3左側橫突骨折為輕傷一級;左股骨下段粉碎性骨折為輕傷一級。問某多根肋骨骨折為輕傷一級;左側氣胸為輕傷二級。李某左腎中度挫裂傷構成輕傷二級。
羅平縣檢察院在辦案過程中發現,李甲沒有完全經濟賠償能力。然而,林某、問某屬於建檔立卡戶,李某因案致貧,三人尚需後續醫療費,生活困難。該院控申幹警立即前往被害人家裡和村委會核實情況,並及時啟動國家司法救助程序,決定對林某、問某、李某開展司法救助。最終,發放給林某司法救助金15000元,發給問某司法救助金10000元,發給李某司法救助金5000元。
上述司法救助案例,不過是羅平縣檢察院強化檢察自覺開展司法救助工作的一個縮影。據統計,今年以來,該院已對7戶建檔立卡戶進行了司法救助,發放救助金9.5萬元,有效彰顯了司法溫情、傳遞了檢察溫度,為助力全縣打贏脫貧攻堅收官戰貢獻了羅平檢察力量。(袁友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