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5年4月19日,在萊剋星頓打響美國獨立戰爭的第一槍。第二年,大陸會議通過了由託馬斯·傑斐遜執筆起草的《獨立宣言》,宣告了美國的誕生。這次戰爭持續了8年之久,最終以北美殖民地的獨立而告終。
美國建國後,國家實行邦聯制,但隨著邦聯制體制問題的出現,1787年,各州代表在費城協商討論制定了《美利堅合眾國憲法》。依據憲法,美國的國家結構形式由邦聯制轉變為聯邦制,一個新生的美國就此誕生。
邦聯制
美國建國之前,英國對北美十三塊殖民地採取分而治之的政策,這種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州與州之間相對獨立。獨立戰爭期間,十三塊殖民地並沒有真正形成統一的權力機構。
獨立戰爭期間,大陸會議於1777年11月通過了《邦聯條例》,1778年經各州批准後該條例生效。根據條例美國實行邦聯制,美利堅合眾國由13個州組成,各州保持其主權、自由和獨立。
國家真正的權力在各州,中央對各州的公民沒有直接管轄權,邦聯國會頒布的任何法令須得到州政府同意後,才能對該州人民產生約束力。
邦聯議會雖是當時美國的最高權力機構,但它沒有一個主權國家應有的宣戰、媾和、籤約、徵兵和徵稅等權力,各州卻擁有主權國家所享有的一切權力。
這種邦聯制度,使美國政府難以應對經濟衰退、社會動蕩和外部威脅等一列問題,華盛頓已經意識到邦聯制只是個有名無實的空架子,徒有虛名。越來越多的美國人也意識必須建立強有力的中央政府,才能促成美國的強大。
聯邦制
為了解決邦聯存在的問題,1787年各州代表在費城召開制憲會議,制定了《美利堅合眾國憲法》。依據憲法,美國的國家結構形式由邦聯制轉變為聯邦制,各州把國家權力的一部分轉讓給聯邦中央政權,使聯邦成為一個享有充分主權的國家。
這種制度首先強調的就是美國《憲法》具有高於州憲法的地位,並得以通過聯邦法庭貫徹之。《憲法》中的一個條款規定,如果國家政府行使的憲法權力與州政府的合法行動發生衝突,那麼國家的權力至上。
美國憲法是國家政府和州政府的權威所在。反過來,憲法也反映了美國人民的意願,而人民的意願是民主政體中的最高權力所在。在一個聯邦制國家,國家政府有明確的權利,對外事務有完全的主權。但是,在國內事務上各州又分享了政府部分權力。
加州鬧「獨立」,不要當真
近日,隨著美國疫情狀況愈發嚴重,加州州長紐森表示,加州與聯邦政府處理疫情方式存在分歧,並稱「聯邦不值得信賴」。而他的解決方案就是,「讓加州起到一個國家的作用」——加州將通過自己的方式去購買醫療物資,「獨立應對疫情」。
從紐森的發言上中明顯看出加州要獨立的意思,但其實並沒有任何一句話直接說加州要「獨立」。一是美國《憲法》不允許,二是加州人民的意願代表著州政府,他們也絕不會答應的,三是州政府沒有對外事務的權力,得不到外交認可。
這不過是民主黨替自己的選民爭取資源,藉此打擊共和黨和總統本人,為11月的大選提前造勢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