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是重慶人,今年25歲,年初的時候經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個比自己大兩歲的男生,起初的時候,兩人就是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後來,隨著了解的加深,就慢慢喜歡上對方了。男生感冒了,給他熬銀耳湯,男生咳嗦了,給他煮冰糖雪梨,5月21的時候,還給男生發了個521的紅包。
姑娘身高168,不胖不瘦,長相清純,而且還是大長腿,家庭條件也不錯,按各方麵條件來說配那個男生是綽綽有餘,可是,雖然如此,那個男生的態度卻一直不溫不火,終於,有一天,姑娘忍不住了,就主動問對方是怎麼想的?男生的答覆是「我對你有好感,但是談不上喜歡。」
「怎麼才能讓他喜歡我啊?」
在這裡蜜糖圈想對這位姑娘說:「不愛你的人別留戀,別賠了笑臉還丟了尊嚴。」
這世界上有一種人,你對他好,他不拒絕;你問他喜不喜歡自己,他不表態;最後你受傷了,他不負責。這種人,說好聽點,抱歉,大叔足足想了5分鐘,實在是想不出好聽點的描述。說難聽點,這種人就是渣。
不喜歡,你就直接拒絕;不喜歡,你就別收人的好;不喜歡,你就別跟人搞曖昧啊!還有好感,你他喵的是在享受別人對你好感吧?
小夥伴們,大家一定要搞明白一件事,不是每一次心動,都能換來真情回應,也不是每一次遇見,就能攜手餘生的。大家千萬別被那些浪漫愛情片給洗了腦,什麼「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只要用心,定能感天動地」什麼「為有犧牲多壯志,敢叫日月換新天」(原諒我詞窮了)。總之就是男主或者女主用自己的一腔深情堅持付出,最終感動了對方,然後兩人一起大和諧了。不否認,現實中可能確實會有這種愛情,但是,你確定能發生在你身上嗎?另外,你真的有那麼愛對方嗎?
我們可以一廂情願的喜歡一個人,也可以無條件的單方面付出,但是一定要給自己設定一個期限,這個期限,往短了說兩個月,往長說最多半年,半年,6個月,180天,足夠彼此了解了。如果相處了半年,對方還是不喜歡你,那應該就是真的不喜歡了,這時候無論你怎麼改變,怎麼付出討好,他最後大概率還是不喜歡。
相比起天和地,一顆不愛你的心更難被感動。所愛隔山海.山海不可平.山海亦可平.難平是人心,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至於那種長時間一直心安理得接受你的好,卻又不主動對你好的人,趕緊刪除拉黑徹底死心吧。
人生短暫,不要把時間和感情浪費在一個不愛你的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