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傷口上撒鹽的騙子不能止於譴責
3月29日,7歲的女童王飛姿在家門口遭貨車撞倒身亡。肇事司機逃逸,女童父母懸賞5萬元徵集線索卻遭到多名騙子輪番詐騙。一個騙子在聊了一個多小時後,給出一個假肇事車車號。據悉,肇事車為淺白色小型雙排貨車,但不知車牌號。女童父母已擬將賞金增到10萬元。(4月15日中國新聞網)
魯迅先生筆下出現了諸多的看客形象,既有時事影片中圍觀被日本人槍斃的國人的「一群中國人」,也有《阿Q正傳》中擠滿街道的埋怨阿Q「竟沒有唱一句戲」而讓他們「白跟一趟」的「許多張著嘴的看客」,更有《狂人日記》中「何以看我兩眼」的「趙家的狗」。這些看客,對於他人的苦難,無疑是麻木的,甚至在圍觀他人苦難時帶著幾分快感。
遺憾的是,在近百年後的今天,當別人遭難時,充當看客的仍然不乏其人。不僅如此,當有人對遭難者施以援手時,看客們還會說出很多風涼話或「善意」地阻止,其理由說起來倒也振振有辭——比如怕被訛詐,比如怕遇到按不正常的「常理」判案的法官等等。
看客雖然表面上什麼都沒有做,但他們的冷漠,無疑消解了社會的溫情,使得被圍觀者在困境中感受到更強烈的來自外界的寒意。但在看客中,有一種比普通看客更冷漠者,他們不僅圍觀別人的冷漠,更會主動伸手,企圖從遭難者身上撈取好處,從別人的空難裡獲取自己的收益。比如,對於車禍中受傷倒地的人,有人急著救助,但也時常有人趁亂拿走傷者的財物。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所以,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也必有騙子。5萬元的線索費,在吸引人們關注的同時,也引來幾個騙子,並不讓人覺得奇怪。以往,在一些拾金不昧的新聞中,撿拾到遺棄巨款的人,在媒體報導並公布聯繫方式之後,收到的冒領電話,竟然可以來自全國各地;一些拾到遺棄物的現場,也常常會出現數名冒領者。
與冒領失物不同的是,騙取線索費的騙子,無疑是在別人的傷口上撒鹽。尤其是那位與女童父母聊了一個多小時,差點騙術得逞的騙子。他的心理應該淡漠和強大的什麼樣的程度,才可以在一個多小時的時間裡做到喋喋不休?
對於看客的冷漠,我們能做的只能是對其進行道義上的譴責。但對那些往別人傷口上撒鹽的騙子,卻不能僅僅止於譴責。尤其是那些騙術得逞者,必須讓他們受到法律的懲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遺憾的是,類似的受到處罰的案例卻並不多。這恐怕也是「懸賞懲線索」事件總能引來騙子的重要原因。(張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