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區交警對向車外亂扔物品的司機進行了處罰。
◤執法車配備的行車記錄儀。
從車內向外扔菸頭和垃圾,要被處罰了!3日上午,通過市中區城管局的取證,市中區交警大隊對駕車抽菸、亂扔塑膠袋的兩位駕駛員進行了處罰:罰款50元,並記2分。
□文/片 本報記者 徐佳
●一小時內,兩位司機向車外丟汙物
3日7點半左右,二七新村南路山水大潤發門口由西向東的車輛已經排起了長隊。市中區城管局四輛配備了行車記錄儀的執法車輛已經開始上路巡查,這一次是針對駕駛員向車外亂扔汙物行為進行重點查處。
7點40分左右,城管工作人員顧玉林駕駛的執法車輛的行車記錄儀中出現了一輛小型貨車,貨車司機露出車窗外的手中,正夾著一根香菸。由於車行比較緩慢,一個紅綠燈等了很長時間。這時只見貨車司機的手一甩,手中的「煙屁股」就被扔到了道路上,整個過程只有一秒,但是安裝在執法車輛上的行車記錄儀則全程記錄下了貨車司機扔菸頭的過程,並成為處罰的依據。
顧玉林通過對講系統將情況匯報給市中區交警指揮中心,此時是7點46分左右。指揮中心在收到信息後,又將情況反饋給在十字路口執勤的交警,小貨車剛到達十字路口時就被執勤交警攔住,此時時間是7點49分左右。
8點19分左右,城管工作人員寧軍駕駛的執法車輛的行車記錄儀又拍攝到了一位小貨車駕駛員將塑膠袋扔出車窗的情況。同樣,在到達十字路口後,這位駕駛員也被交警攔住了。
從7點半至8點半,在一個小時的路段巡查中,有兩位駕駛員向車外亂丟汙物的行為被市中區城管局巡查車的行車記錄儀記錄了下來。
●駕駛員受到罰款50元、扣2分的處罰
「駕駛行進中違規抽菸,並且抽完煙後,還將菸頭扔到地上。」在路口執勤的交警將違法違章車輛攔下後對鄭姓駕駛員說明了情況,「交警和城管部門聯合執法,對你這種向車外拋撒物品的行為進行處罰。」
現場交警開出的罰單中寫明「駕駛時有礙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駕駛員向車外拋撒物品的行為進行了罰款50元,扣2分的處罰。
市中區交警大隊南郊中隊中隊長張曉林表示,由車內向車外拋撒物品的行為分為兩種,一種是駕駛員,一種是乘車人,對於他們的處罰是不一樣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89條、90條的規定,「乘車人向外拋撒物品將對乘車人進行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罰款,而駕駛員不能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拋撒物品的行為屬於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將對駕駛員給予罰款50元,扣2分的處罰。」張曉林同時表示,駕駛員對於乘車人向車外拋撒物品,不系安全帶等行為有勸阻的義務。
●市中對向車外拋撒物品的行為嚴查
2日上午,市中區交警大隊和市中區城管局籤訂協議,對轄區進行共建共管。市中區成立了包括城管、市政、園林等相關職能部門在內、共80人的巡查處置應急隊伍,分成6個巡查小組,從3日起巡查小組正式上路,對市中區轄區進行巡查。
記者看到,行車記錄儀安裝在車輛的前擋風玻璃處,只有一個手機大小,「裡面有32G的內存卡,拍攝出來的是1080P的高清畫質。」市中區城管局工作人員房玉國介紹說,記錄儀可以持續記錄7個半小時左右,每5分鐘作為一段進行存儲,以方便調取記錄。「2011年下半年已經開始使用行車記錄儀了。」房玉國介紹說,那時主要是對渣土車闖紅燈、亂撒亂倒等行為進行取證。
「目前有7輛車安裝了最新的行車記錄儀。」市中區城管局黨委副書記徐濤介紹說,機動車違規亂扔垃圾是城市道路垃圾的一個重要來源,這樣一是造成垃圾量加大,二是每年都有保潔員因為撿拾機動車道垃圾而受傷,「這次行動不是為了處罰,而是希望能引起市民的重視,共同愛護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