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4 15:3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11月20日上午,神農架林區人民法院召開討論被告人暨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陳某涉嫌非法持有槍枝、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非法狩獵、賠償野生動物資源損失一案的審判委員會。神農架林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王曉軍依法列席。神農架林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史志高主持會議。
該案發生在神農架大九湖東溪村,這裡山高路遠,生態資源豐富,屬於永久禁獵區。神農架林區國家公園管理局為保護生態資源專門聘用生態管護員進行巡護管護。2015年10月至2018年12月期間陳某為該村生態管護員,陳某未辦理持槍證。2016年陳某受村民吳某的委託保管了1支射釘槍,並藏匿於家中。2018年11月份,陳某在巡護時發現有人在使用疑似射釘槍進行捕獵,立即進行了勸阻並收繳了該槍枝,後也藏匿於家中。因同村蔣某稱其農田莊稼、蔬菜經常被野生動物啃食,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陳某在蔣某屋後約150米退耕還林田中使用自製的鋼絲套設置了4個陷阱,先後獵捕、殺害了野生動物3隻,其中1隻已被食用。2019年2月3日神農架林區大九湖派出所民警對陳某、蔣某家中進行檢查時,發現了上述槍枝、野生動物肢體。經鑑定,2隻射釘槍是以火藥為動力發射彈丸的,均認定為槍枝。陳某獵捕、殺害的1隻為「三有」動物毛冠鹿,1隻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斑羚。
2019年6月13日神農架林區人民檢察院公告了案件相關情況,公告期內未有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民事訴訟。後林區人民檢察院以陳某犯非法持有槍枝罪、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狩獵罪提起公訴,同時提起附帶野生動物生態資源賠償的民事公益訴訟。我院立案後由三名法官與四名人民陪審員組成七人合議庭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
庭審中控辯雙方就2018年11月份陳某收繳的槍枝能否認定其非法持有展開了激烈辯論。庭後經合議庭評議,關於陳某非法持有槍枝的數量問題也存在意見分歧。本案由院長決定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會上,主審法官就該案基本案情、事實認定、證據採信、定罪量刑等方面作了詳細匯報。審委會委員經過全面了解案情以及合議庭處理意見後,就案件爭議焦點進行了充分討論。王曉軍檢察長從案件事實、法律理解適用和社會效果等方面依法發表了意見。史志高院長發表個人意見後,總結委員們的意見,提出表決意見,經過表決,最終形成一致意見。
檢察長列席同級法院審判委員會是履行憲法賦予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的重要方式,是落實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有效保障,是規範和完善制度建設的應有之義,是實現法律監督雙贏、多贏、共贏的有效途徑。林區人民法院將與林區人民檢察院共同厲行法治,踐行良法善治,共促訴審關係更加積極良性互動,共同維護法律權威,共同捍衛司法公信,共同促進司法公正。(通訊員 張曉琳 0719-333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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