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威海市發展改革委、水務局、財政局聯合印發通知,決定自2019年8月25日起調整市區供水價格。
記者了解到,此次僅調整綜合水價中的供水價格部分,汙水處理費保持不變。其中,居民用水階梯水量不變,第一階梯為戶年用水量144立方米(含)以內的部分,綜合水價由每立方米3.05元調整至3.50元;第二階梯為戶年用水量144—204立方米(含)之間的部分,綜合水價由每立方米4.00元調整至4.55元;第三階梯為戶年用水量超過204立方米以上的部分,綜合水價由每立方米6.45元調整至7.8元。非居民用水綜合水價由每立方米3.90元調整至4.70元。特種行業用水綜合水價由每立方米6.80元調整至10.50元。
此外,對尚未實施一戶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戶,暫不實行階梯水價,執行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階梯綜合水價即每立方米3.50元。對部隊、學校、社會福利場所和城鄉社區居(村)民委員會等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不實行階梯水價,綜合水價在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階梯價格的基礎上每立方米加價0.20元,即每立方米3.70元。同時,改革中水價格管理形式,由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即以現行每立方米1.40元為基準價格,企業可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範圍內自主確定具體銷售價格。
威海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市區供水價格調整,是應對水資源緊缺形勢的現實需要,有利於發揮價格槓桿作用,鼓勵企業通過使用中水等措施節約水資源,加快節水型社會建設。同時符合國家完善促進綠色發展機制和水價改革等政策要求,價格調整幅度及其影響控制在可承受範圍內,按居民第一階梯用水量每戶每月12立方米計算,戶均月增支5.4元,全年增支64.8元;按2018年居民戶均月用水量4.4立方米計算,戶均月增支1.98元,全年增支23.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