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省公安廳召開全省公安機關打擊和防範經濟犯罪工作新聞發布會,公布了全省公安機關去年以來打擊經濟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棗莊「8.18」特大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近日,山東省公安廳經偵總隊涉眾辦通過媒體,詳細披露了該案的情況。打著「區塊鏈」幌子,以購買「原始股」能獲得高額回報為誘餌的方式,「金塊鏈智能合約證券」平臺(簡稱GPL)在全國發展會員8萬餘人,涉案金額達12億餘元。
山東省公安廳經偵總隊涉眾辦魏尉(右)警官接受山東廣播經濟頻道專訪
新浪潮了解到,該案二審已經生效,10名被告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到十年並處罰金。在山東省公安廳經偵總隊的引薦下,《新浪潮》聯繫到了案件的主辦偵查員馮警官,他表示,希望通過典型案例,提示廣大群眾擦亮雙眼,遠離傳銷。
金礦託底原始股為誘餌,
傳銷涉案金額12億元
2017年6月底,棗莊市公安局工作中發現,該市一網名「從小就不乖」的人經他人介紹加入名為「金塊鏈智能合約證券」(以下簡稱GPL)的平臺,投資7000餘元。該平臺以發展人頭、繳納會員費、高額返利等方式非法牟利,疑似傳銷。進一步工作發現,該平臺在棗莊市註冊會員眾多,並成立「GPL棗莊工作室」。棗莊經偵部門在接線索後,立即組織精幹警力開展初查,並於2017年8月18日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立案偵查。
棗莊經偵辦案人員正研判案情
經查,該傳銷組織以新加坡金塊鏈國際貿易集團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名義,僱傭網站製作人根據傳銷模式建立網站,創建傳銷平臺。該平臺在網際網路上宣稱以上海某電器集團和金礦做資產託底,發行2000萬原始股,會員註冊成功後註冊資金的40%用於券股交易,等待25-30天左右的配股期,配股完成後可以參與每一輪的裂變,即券股價值翻倍,經過三輪裂變可以回本並獲利,以此吸引會員加入。該平臺註冊會員以美元為單位,按照固定1:7的匯率進行換算,會員投資門檻分為100美金、500美金、1000美金、5000美金。
該傳銷平臺設立直推獎(推薦新會員加入直接獲取新會員投資的10%獎勵)、見點獎、臺階獎、管理獎、董事分紅、管理分紅等獎金制度吸引人員加入,註冊會員後根據發展業績的多少分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董事。該傳銷組織平臺自運營以來,以發行原始股、配股裂變為幌子,大肆發展會員,且會員之間形成金字塔狀傳銷結構,收取巨額會員費。截至2017年8月,發展註冊會員8萬餘人,會員涉及全國二十餘個省市,涉案金額12億。
傳銷骨幹最高獲刑10年,
罰金合計1400餘萬
2019年11月,山東省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傳銷骨幹馮某強、張某國等上訴人(原審被告)終審判決,馮某強、陳某元、張某國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分別判處罰金500萬、400萬、400萬;其他骨幹成員分別被判處二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共計157萬元。
據了解,棗莊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審理棗莊市市中區人民檢察院指控原審被告人馮某強、張某國、陳某元、陳某標、方某山、周某、宋某浩、李某家、方某蓉、周某生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於2019年8月14日作出(2018)魯0402刑初387號刑事判決。原審被告人馮某強等不服,提出上訴。
《刑事裁定書》顯示,2016年9月,馮某強、張某國、陳某元為牟取非法利益,共同策劃、創建了該傳銷組織,陳某標、周某等人謊稱該傳銷組織以上海梅蘭日蘭電器集團和金礦做資產託底,虛構、誇大投資項目及盈利前景,通過宋某浩創建的GPL網站公開吸引他人加入,被告人方某山經劉廣生介紹加入該傳銷組織後,積極引誘、發展他人參加該傳銷組織,並在棗莊市市中區成立GPL棗莊工作室,發展了褚某山等人。方某蓉、周某生受僱於該傳銷組織,在該傳銷組織中分別負責財務及客服工作,後該二人均成為GPL會員,並從中獲取非法利益。2017年5月至8月,李某家利用自己經營的數字通多幣交易平臺為該傳銷組織會員提供交易、充值、提現服務,並從中獲取非法利益。
截至2017年8月29日,該傳銷平臺共註冊會員帳戶87103個,實際會員35471人,網絡層級183層。該傳銷平臺涉案總資金共計1235572237元。
值得注意的是,金塊鏈智能合約證券傳銷組織成員除在棗莊被查處以外,在內蒙古、河南等地也有被以組織、領導傳銷罪查處並判決的案例。
縝密偵查,全案全結
「證據確實充分心血沒白費」
根據前期經偵部門掌握的犯罪線索,辦案民警通過縝密偵查,利用法律程序固定電子證據,分析網站數據和傳銷組織網絡層級,人員關係,涉案資金等。偵查人員從時間、人員、區域、獲利四個維度全方位的對網站會員做深度挖掘分析,在全面掌握該傳銷組織的組織架構、人員關係圖譜、傳銷組織運營模式、獲利情況等後,確定10名犯罪嫌疑人為首批目標,參戰人員兵分六路十組,分赴廣東深圳、珠海,上海、浙江杭州、河南鶴壁、陝西西安等地,在各地警方的配合下,同時對各目標嫌疑人集中實施抓捕行動。集中行動期間共抓獲傳銷參與人員36名,採取強制措施10人,教育遣返27人,搗毀傳銷窩點10處。
抓捕到案現場
在接受新浪潮記者採訪時,作為此案的主辦偵查員的馮警官介紹說,此次棗莊「8·18」特大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的偵破,辦案民警們付出了相當大的心力。「棗莊經偵部門在監測到相關線索後立即開始了初查,從接手案件到抓獲犯罪嫌疑人前後歷時3個月左右。在這個過程中,由於涉案會員涉及全國20餘個省市,涉及到人員流動、異地抓捕,給抓捕工作帶來了較多困難。另外,該傳銷平臺涉及原始股、『金塊鏈』等概念,在前期證據搜集階段費了很大功夫。其中的人員關係、層級界定、涉案人數、金額都要摸清。」馮警官表示,「我們辦的每一個案件都要講究證據確實充分,在這個傳銷案中也是如此。」此外,馮警官還透露,許多參與人員不明真相,行為激進,辦案過程中,偵查人員多次被不明真相的傳銷人員污衊陷害,「他們並不認為這是個傳銷平臺,還在等待高額返利,對警方查處案件抱有情緒。」
馮警官正研究案情
「作為主辦偵查員,我身上背負著很大壓力。固定證據、摸底人員、安排抓捕、押解審訊等等工作都需我經手、部署,不僅要面面俱到,每個環節都不能有紕漏。3個月左右精力高度集中,難免身體撐不住。而我們每一個辦案民警都枕卷待旦,頂風冒雪,非常辛苦。」
儘管過程存在種種阻礙,但案件的成功偵破讓每一個民警的辛苦都沒有白費。「證據確實充分,讓法院判案流程走得十分順暢;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無一漏網,且被判處應有刑罰,對傳銷人員也產生了一定的警示作用。該案件也被寫入了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年的年度工作報告。」馮警官說,「目前案件雖已辦理結束,但仍有一部分人執迷不悟。藉此,我們也希望他們能迷途知返。」在馮警官看來,「打」就要徹底的「打」,全鏈條的「打」。以「打」促「防」,通過「打」提示廣大群眾擦亮雙眼,充分認識傳銷的危害。
文章來源:新浪潮,特此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