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凌凌
12月26日,瑞普生物(300119.SZ)發布公告稱,瑞普生物、瑞普生物董事長、總經理李守軍以及瑞普生物營銷中心負責人徐雷收到了天津證監局下發的警示函。
(來源:瑞普生物公告)
警示函顯示,瑞普生物營銷中心以員工個人名義開設帳戶收取客戶款項,對其中「風險保證金」款項未納入瑞普生物帳戶存儲及帳務核算。瑞普生物2019年、2020年未納入帳戶存儲與帳務核算的客戶「風險保證金」分別為3093.76萬元和1245.55萬元,影響了瑞普生物2019年年度報告、2020年中期報告資產與負債項目數據的準確性,同時影響了2019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準確性。
因此,天津證監局向瑞普生物下發了警示函。
同時,警示函顯示,李守軍作為瑞普生物的董事長、總經理,且在2019年年度報告、2020年中期報告作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進行聲明並籤字。徐雷作為瑞普生物營銷中心的負責人,2019年12月25日,任瑞普生物副總經理,2020年4月23日,任瑞普生物董事。李守軍、徐雷二人對上述違規事項負有責任。
因此,天津證監局同時向李守軍、徐雷二人下發了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