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U互動我愛足球
廣東省五人足球爭霸賽競賽規程
第一章 比賽名稱、主辦與承辦
第一條 比賽名稱
2017年U互動我愛足球廣東省五人足球爭霸賽
第二條 主辦與承辦
一、主辦單位:廣東省廣播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廣播電視臺、廣東省足球協會。
二、承辦單位:廣東省廣播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各分公司、各市足協。
三、廣東廣電網絡公司及下屬各分公司、廣東廣播電視臺負責比賽的安保申報、場地設施、組隊報名、新聞宣傳、市場開發等,省足協及各市足協牽頭足球協會協助報名及資格審核、競賽運行、裁判監督、紀律仲裁等。
第二章 比賽日期、地點
第三條 比賽日期
一、2017年3月至7月,分為城市賽、大區賽、總決賽三個階段。
二、各階段日期
(一)第一階段3月—5月城市賽;
(二)第二階段5月—6月大區賽;
(三)第三階段7月總決賽。
第四條 比賽地點及參賽隊
一、第一階段城市賽(含隊數標準):
序號
城市
成年組
02少年組
06少兒組
小計
1
廣州
200
50
50
300
2
佛山
200
20
30
250
3
珠海
100
50
50
200
4
汕頭
100
20
30
150
5
湛江
100
20
30
150
6
河源
80
10
10
100
7
肇慶
100
20
30
150
8
清遠
60
20
20
100
9
潮州
60
20
20
100
10
汕尾
60
20
20
100
11
東莞
200
50
50
300
12
中山
150
70
80
300
13
惠州
100
50
50
200
14
江門
100
50
50
200
15
茂名
100
20
30
150
16
梅州
60
20
20
100
17
雲浮
60
20
20
100
18
韶關
100
20
30
100
19
揭陽
60
20
20
100
二、第二階段大區賽(含出線名額):
大區
城市
城市賽晉級大區賽名額
大區賽晉級總決賽
名額
成年組
少年組
少兒組
清遠
廣州
4
4
4
各組別各3支,共9支
清遠
2
2
2
韶關
2
2
2
江門
珠海
3
3
3
各組別各3支,共9支
中山
3
3
3
江門
2
2
2
佛山
佛山
4
4
4
各組別各3支,共9支
湛江
2
2
2
茂名
2
2
2
東莞
東莞
4
4
4
各組別各2支,共6支
肇慶
2
2
2
雲浮
2
2
2
梅州
惠州
3
3
3
各組別各2支,共6支
梅州
3
3
3
河源
2
2
2
汕頭
汕頭
2
3
3
各組別各2支,共6支
揭陽
2
2
2
潮州
2
2
2
汕尾
2
1
1
三、第三階段決賽
進入決賽的各組15支隊伍由各大區前兩至三名的隊伍組成,剩餘1支隊伍由省廣電網絡和省足協另行制定辦法選送,決出各組前四名。
第三章 參賽資格與報名
第五條 運動員資格
一、成年組為除2017年中國足協註冊的職業足球運動員(中超、中甲、中乙、五超)外,16歲以上(2001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中國籍(含港澳臺)男性業餘運動員。
二、02少年組為年齡15歲及以下(2002年1月1日後出生)的運動員;06少兒組為年齡11歲及以下(2006年1月1日後出生)的運動員。少年組及少兒組運動員包含港澳臺及外籍。
三、須有身份證或護照、身體健康證明及人身意外保險,並在報名時提交。
第六條 隊伍要求
一、名稱為「城市+冠名+隊名」的形式,總數不超過7個字;
二、每隊領隊1人、教練員1人、運動員最多不超過10人,其中必須不少於2名守門員;
三、進入大區賽、決賽階段的隊伍在開賽前10天,經市足球協會蓋章申報各可更換2名運動員。
第七條 報名程序
一、報名日期:2017年3月開始,至各城市賽開賽前一周結束(如遇報名額滿,可提前截止)。
二、報名方式(以下三種任意一種):
(一)現場報名:廣東省廣播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下屬各營業廳;
(二)電話報名:當地電話撥打 96956;
(三)微信報名:關注微信公眾號「廣東廣電網絡」(gcable96956)。
第四章 競賽及決定名次辦法
第八條 資格審查
運動員憑身份證或護照,賽前須服從裁判審核。
第九條 紀律處罰
一、參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執行。
二、棄權:凡超過規定比賽時間15分鐘內未到達比賽現場的隊伍,或上場隊員不多於3名(4名及以上),該隊以棄權論處,判對方以9:0獲勝。
三、罷賽:運動員在場上不服從裁判員判罰、使用暴力等致使比賽中斷的行為,或在裁判員宣布恢復比賽5分鐘後無執行命令的隊伍即視為罷賽。凡罷賽的球隊取消本次比賽的資格,取消所有已賽成績,判對方以9:0獲勝並進行追加處罰。
四、紅黃牌:運動員在比賽中被裁判員出示黃牌累計兩張或紅牌一張,自然停止下一場比賽;紅黃牌不帶入大區賽和決賽。紀律委員會追加處罰另行計算。
第十條 比賽時間
一、比賽時間為30分鐘,上、下半場各15分鐘,中場休息不超過3分鐘。
二、比賽時間為毛時,不停表;因球員受傷需在場內護理或因突發事情延誤時間,由裁判按實際情況補回延誤時間。
第十一條 競賽辦法
一、城市賽、大區賽、決賽全部採用兩階段的混合賽制。
二、第一階段分組單循環;每場比賽當比賽時間內平局,以1對1的方式球點球決出勝負。
三、第二階段為單淘汰;每場比賽當比賽時間內平局,以1V1的方式球點球方式決定勝負。
第十二條計分及計勝辦法
一、小組賽計分方法
(一)每隊勝一場得3分、負一場0分,平局球點球勝者得2分,負者得1分;
(二)積分多的隊名次列前;
(三)如果兩隊或兩隊以上積分相等,依下列順序排列名次:
(1)相互間比賽的勝負(積分、淨勝球、進球數);
(2)紅黃牌;
(3)以上如仍相同則抽籤。
二、淘汰賽每場比賽須決出勝負。
第五章 其他相關
第十三條 競賽規則及有關規定
一、除特殊規定外執行《室內五人制足球競賽規則》。
二、比賽成人組為雙裁判執法,少年組及兒童組為單裁判執法。城市賽裁判由市足協選派,大區賽及決賽裁判由省足協選派。
三、比賽用球由組委會提供,比賽場地為五人制人造草球場(有圍網)。
四、上場運動員須佩戴護腿板,禁止穿著合金釘足球鞋。
五、參賽球隊需準備至少一套顏色相同並印製號碼的服裝(上衣、短褲、長襪)上場比賽。如遇比賽服衣顏色相同,客隊避讓主隊或穿比賽背心。
六、參賽隊伍追加紀律要求
(一)主教練和領隊兩人,攜帶比賽服裝必須參加賽前聯席會議。否則,遲到或未攜帶服裝計黃牌1張、缺席1人計紅牌1張;
(二)在開賽時間前15分鐘向場地裁判報到。否則,遲到計黃牌1張、開賽後15分鐘內計紅牌1張;
(三)跟隨隊伍的觀眾由隊伍負責管理,出現任何問題由隊伍承擔責任。否則追加隊伍相關紀律處罰;
(四)以上做為全隊紀律處罰記錄(在領隊名下)並計入積分晉級。
第十四條賽區要求
一、城市賽市足協須在隊伍報名後進行資格審核並蓋章,否則不予比賽。
二、城市賽必須由市足協製作比賽秩序冊和成績冊,在比賽後10個工作日須上報省足協。
三、大區賽及決賽出線隊伍由市足協審核蓋章並派賽風監督隨隊,帶《比賽隊伍報名表》及《比賽情況報告表》參賽。
第十五條免責聲明
一、因不可抗力之天氣原因或客觀因素導致比賽無法正常進行的,由組委會統一安排延期進行。
二、參賽隊必須在賽前統一籤署《比賽免責協議》;運動員確保身體健康,如在賽事進行期間出現任何意外傷亡情況,大會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未盡事宜
由比賽組織委員會確定解釋或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