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海螺型材:關於公司證券事務代表變更的提示性公告
證券代碼:000619 證券簡稱:
海螺型材公告編號:2021-02
關於公司證券事務代表變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蕪湖
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於
近日收到郭亞良先生提交的書面辭職報告。因工作原因,郭亞良先生
向董事會提出辭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職務,根據《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關規定,其辭職報告自送達公司董事會之日起生效,其辭職
後仍繼續在公司擔任其他職務。公司董事會對郭亞良先生任職期間的
勤勉工作表示感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亞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
票。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公司於2021
年1月7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聘
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的議案》,同意聘任黃飛先生為公司證券事務代
表。
黃飛先生已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頒發的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其
任職資格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及證券事務代表資格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黃飛
先生簡歷附後)。
黃飛先生聯繫方式如下:
辦公地址:安徽省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港灣路38號
郵政編碼:241006
聯繫電話:0553-5965909 0553-5965902
傳真號碼:0553-5965933
電子郵箱:hlxc@chinaconch.com
特此公告。
蕪湖
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月8日
附件:黃飛先生簡歷
黃飛先生,1988年出生,本科學歷,中級會計師。2011年3月
進入公司,歷任公司財務部預算分析主管、財務處副處長、處長,現
任公司財務部部長助理、董事會秘書室主任助理。
截止公告日,黃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東、實際控
制人單位兼任職務,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其他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經公司在最高人民
法院網站查詢,黃飛先生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未受過中國證監
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的懲戒,沒有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確
結論的情形,不存在不適合擔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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