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西紀檢監察部門
再度通報多地
一批「問題」官員及典型案例
馬上來看都有誰——
柳州:
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融水縣融水鎮原黨委書記何聲亮違規收受扶貧工程老闆財物問題。2013年、2014年間,何聲亮為道路工程改造承包商羅某、王某在縣城道路改造和村屯道路硬化工程施工上提供幫助,先後收受羅某給予的感謝費8萬元和王某給予的感謝費1萬元及菸酒(折合人民幣價值共計1100元)。2017年,何聲亮將9萬元分別退還給羅某、王某。2020年1月,何聲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柳南區洛滿鎮人民政府林業站站長韋建馬駐村工作期間違規重複領取夥食補助問題。韋建馬在擔任柳南區洛滿鎮龍範村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工作隊員期間違反扶貧工作規定,在已經享受駐村工作隊員夥食補助的情況下,重複申報領取其他夥食補助共計10500元。2020年1月,韋建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多領補助已全部退回。
3.柳江區社會保障事業局養老待遇股股長黃柳英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向已故人員發放養老保險金問題。2017年至2018年間,黃柳英未能正確履職盡責,未按規定審核各鄉鎮領取社會養老保險待遇人員資格,導致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間,柳江區向158名已故人員發放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養老金,共計473701.22元。2019年12月,黃柳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多發資金已全部追回。(柳州市紀委監委)
欽州:
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支隊支隊長謝顯明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謝顯明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指使他人銷毀證據、教唆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調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和收受禮金禮品;違反群眾紀律,利用職權長期為惡勢力團夥提供保護,編織「保護網」、充當「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安排社會人員看護犯罪嫌疑人;違反生活紀律,長期包養情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公安警察領導幹部的特殊權力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人員和公司謀取利益,收受他人送給的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謝顯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人民警察,喪失黨性原則,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執法犯法,把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損害了人民警察形象,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情節嚴重,性質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欽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由市紀委監委給予謝顯明開除黨籍處分、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謝顯明簡歷
謝顯明,男,1970年9月生,苗族,廣西資源人,1992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8.09—1992.07 中南民族大學學生;
1992.07—1995.08 廣西人民警察學校教師;
1995.08—1998.08 廣西欽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隊科員;
1998.08—2000.04 廣西欽州市公安局水東派出所副所長;
2000.04—2003.10 廣西欽州市人民警察訓練學校副主任科員;
2003.10—2004.04 廣西欽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二大隊副主任科員;
2004.04—2006.08 廣西欽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支隊副主任科員;
2006.08—2009.06 廣西欽州市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支隊副支隊長;2009.06—2013.01 廣西欽州市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支隊副支隊長(正科長級);
2013.01—2015.02 廣西欽州市公安局技術偵察支隊副支隊長;
2015.02—2020.03 廣西欽州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支隊支隊長(副處級)。
賀州:
富川瑤族自治縣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楊名德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據富川瑤族自治縣紀委監委消息:日前,富川瑤族自治縣紀委監委對富川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楊名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楊名德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他人禮品;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出資入股參與營利活動並領取分紅;違反群眾紀律,違規向有關行政企事業單位收取贊助費;違反工作紀律,同意辦案人員違規使用單機版操作辦案,對涉黃場所壓案不辦;違反生活紀律,長期與婚外異性保持不正當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私設「小金庫」並濫發津補貼,私藏子彈,收受他人財物充當涉賭涉黃場所「保護傘」。利用職務便利幫助他人獲得項目工程,並收受乾股分紅,涉嫌受賄罪。違規處理公務,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涉嫌濫用職權罪。有案不立,涉嫌徇私枉法罪。
楊名德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國家公職人員,紀法底線失守,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決定給予楊名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河池:
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河池市城市投資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長、總經理覃有山違規收受購物卡、名貴特產等問題。2014年至2019年,覃有山多次違規收受金融機構贈送的節日購物卡共計10.8萬元;多次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旅遊安排和代為支付0.41萬元生活用品費用;違規收受他人贈送的名貴紅酒、五糧液、燕窩等名貴特產以及總價值1.1萬元品牌手機2部,並多次違規因私使用管理服務對象轎車。覃有山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1月,覃有山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2.環江毛南族自治縣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正科級幹部盧黎江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1年至2018年期間,盧黎江在任環江縣國土資源局黨組副書記、書記、局長期間,多次收受監管對象節日禮金共計5.4萬元。2019年9月,盧黎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3.羅城仫佬族自治縣黃金鎮財政所所長鄧小松違規使用公務加油卡問題。2016年5月至2019年2月,鄧小松違規使用公務加油卡為其私家車加油,累計金額5534.6元。2019年12月,鄧小松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4.東蘭縣五金糖業菸酒聯合公司違規使用公款支付職工應繳養老保險問題。2019年1月,東蘭縣五金糖業菸酒聯合公司違規使用公款繳納公司職工2018年個人應繳的養老保險,共計376867.2元。2019年12月,該公司經理韋忠金、副經理兼財會科長黃忠澤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黨支部書記陳海元、工會主席黃遠香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責令退繳違紀款項。(河池市紀委監委)
來源:廣西紀檢監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