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2 18:2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臨近年底
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
水源保護區人民法庭的法官幹警們
翻山越嶺、走村串寨
到水源保護區
開展調解、送達、庭審等工作
……
這天
他們的步伐停留在了水源保護區土壩村
只為了在年前化解四位鄰居間的矛盾糾紛
讓他們和和氣氣迎接新年
這四位幾十年的老鄰居之間發生了什麼?
我們一起來看看
案情回顧
原告顧某1、顧某2、顧某3稱:「我們與被告姚某是多年的鄰居,與村裡其他幾戶人家共同使用一條進出的必經之路。這條路是從被告姚某家的牆角經過,原本大家相安無事,但自從被告姚某在牆角開了一道門後,他們家就不斷地在門口堆放柴火及雜物,還豎起來幾根鐵桿晾曬衣物,這影響了我們的正常通行。」
而且被告姚某於2019年翻建房屋時,將二樓加寬,建蓋了陽臺,使得大貨車難以通行。與此同時,被告在路口建蓋的豬圈剛好位於顧某1家出門左轉位置,糞水流在路上,影響了道路衛生。為此,原告一方與被告姚某的矛盾越積越深。雖然經過多次協商,但還是沒能解決這些問題。他們現在希望被告姚某清除柴草、晾衣杆、豬圈,並且不再使用臨路的這道門。
對此,被告姚某反駁道:「2020年6月17日,經土壩村民小組出具的證明,我家門口的柴草已清理乾淨、晾衣杆也拔除了。同時,與原告房屋相鄰的道路可容一輛大貨車通行,未影響任何相鄰建築的採光、通行,也未影響原告的通行權;自己一樓的房屋高至四米以上,二樓陽臺寬出一樓部分,對原告的通行權無任何不利影響;路口的豬圈,為自己的女婿所有,不屬於自己的處理範圍,且豬圈也未影響任何人的通行權;原告並非政府主管部門,無權要求我封門和拆除豬圈。相反,原告顧某1栽種的爬山虎年年都爬到我家的房屋圍牆上,造成我家房屋圍牆開裂,我家都是自己修理,從未找過顧某1要求賠償……」
雙方當事人越說越激動
承辦法官一邊耐心地傾聽他們的訴辯
一邊循序漸進地引導他們冷靜下來
見雙方當事人吐露出心聲
承辦法官當即從情、理、法的角度
對雙方進行釋法明理
更對他們講解了村鄰間情誼與和睦的重要性
雙方逐漸放下心中芥蒂
表示同意調解
達成調解
隨後,承辦法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八十四條:「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之規定,本著尊重歷史、尊重鄉村習慣、尊重鄉規民約之原則,對雙方之間的矛盾糾紛進行有效化解。
在現場,雙方一致確認,被告堆放在道路上的柴火及雜物已經移除,恢復道路通暢;對原告訴請主張拆除違章建筑陽臺、拆除超出屋頂的彩鋼瓦、封閉後門、拆除豬圈的訴訟請求,經原、被告雙方舉證及實地查看,無影響原告通行及其他相鄰妨礙的情形。
最後,被告當場承諾,之後不以自己私有物品佔用公共道路,不影響鄰居出行,也會督促女婿打理好豬圈,保持路面整潔。原告也表示,只要被告遵守承諾,願意與被告和解。
守護綠水青山
不僅是維護生態環境的平衡與發展
更是要促進美麗、和諧的鄉村建設
為了使原被告雙方真正放下心中積怨
預防鄰裡矛盾糾紛再次發生
在雙方達成調解意見後
承辦法官結合實際案例
耐心地做原被告雙方的思想工作
「法官,我們服理、服法,你放心吧!」
最終,原被告雙方這樣對承辦法官說。
原標題:《【聚焦「一站式」 多元解糾紛】守護綠水青山,更守護鄉村和諧與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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