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少年沉屍公廁案主犯左德剛改判死緩

2020-12-23 臨安新聞網

今天,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左德剛故意殺人再審案公開宣判,認定左德剛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與原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的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二十萬元。

2007年2月25日上午,周楊屍體在安徽省潁上縣江店孜鎮原區政府公用廁所糞坑內被發現,經鑑定系頸部損傷致機械性窒息死亡。安徽省阜陽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左德剛、陳永宣、楊士慶犯故意殺人罪,被告人左德剛等五人犯盜竊罪向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此案歷經法院多次審理,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曾兩次不予核准對左德剛的死刑判決。2020年5月25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本案作出(2019)皖刑終105號刑事判決,以左德剛犯故意殺人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撤銷原一審判決對左德剛犯故意殺人罪的定罪量刑,以左德剛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與原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的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宣判後,被害人母親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訴。同時,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對本案提出抗訴。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20年7月6日立案複查,認為原判決確有錯誤,依職權提起再審,經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於2020年8月5日作出(2020)皖刑監8號再審決定,對原審被告人左德剛故意殺人案進行再審,於11月25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再審審理查明:2007年1月13日晚,原審被告人左德剛因懷疑被害人周楊盜竊其網吧的空調外機,邀集同案人陳永宣、楊士慶在潁上縣江店孜鎮汽車站一起乘坐石某的計程車到江店中學門口找到周楊,將周楊帶上車行至江店孜鎮原區政府附近停車,左德剛、陳永宣、楊士慶、周楊下車,左、陳、楊三人逼問周楊是否偷空調,並對周楊拳打腳踢,楊士慶持木棍對周楊擊打。周楊被打後逃至江店孜鎮原區政府的公用廁所旁被三人追上。左德剛採用繩勒、手掐周楊的頸部,陳永宣繩勒周楊的頸部,致周楊死亡,後三人將周楊屍體頭南腳北拋入廁所糞坑內,乘石某的車逃離現場。同年2月25日,周楊屍體被發現。2010年5月27日,同案盜竊犯劉道勝向司法機關檢舉了左德剛、陳永宣、楊士慶三人殺害周楊的事實。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再審認為,本院(2019)皖刑終105號刑事判決關於對左德剛的供述不作為非法證據排除的決定正確,應予確認。原審被告人左德剛與陳永宣、楊士慶共同故意非法剝奪周楊生命的犯罪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左德剛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本院(2019)皖刑終105號刑事判決認為左德剛等三人實施故意殺人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並據此改判左德剛不構成故意殺人罪,屬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應當予以撤銷。對出庭檢察員、被害人訴訟代理人提出本案認定左德剛構成故意殺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左德剛刑事責任的意見,予以採納。對左德剛及其辯護人提出左德剛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本院(2019)皖刑終105號刑事判決認定正確,該判決應予維持的意見,不予採納。本案故意殺人共同犯罪中,左德剛的行為積極主動,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主觀惡性大,且作案手段殘忍,後果特別嚴重,應當依法嚴懲。鑑於本案現有證據尚達不到判處左德剛死刑立即執行的證明標準,最高人民法院曾兩次裁定不核准對左德剛的死刑判決,遂依法作出上述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終審判決。據了解,單從左德剛犯故意殺人案來看,起初左德剛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再到未予認定故意殺人罪;今天再審宣判改為死緩,此案與近年來引人關注的絕大多數涉及死刑再審案件基本都是改判無罪相反,是從無罪改判死緩,應當說具有指標意義,疑點不能等同於疑罪,不枉不縱才是公平正義的本色,必將對同類案件審理起到借鑑作用。

相關焦點

  • 安徽少年沉屍公廁案主犯改判死緩,曾歷經7次審理被撤銷死刑
    據「中國法院網」消息,2020年12月23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左德剛故意殺人再審案公開宣判,認定左德剛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此前,左德剛在歷經7次審理後,被撤銷死刑判決,後安徽高院啟動再審,左德剛釋放43天又被抓回。
  • 阜陽少年沉屍公廁案再審宣判 主犯左德剛改判死緩
    12月23日,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信息稱,該院對原審被告人左德剛故意殺人再審案公開宣判,認定左德剛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與原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的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二十萬元。
  • 死刑判無罪再判死緩 !16歲少年沉屍公廁案主犯改判!為何這樣判?
    據了解,單從左德剛犯故意殺人案來看,起初左德剛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再到未予認定故意殺人罪;今天再審宣判改為死緩,此案與近年來引人關注的絕大多數涉及死刑再審案件基本都是改判無罪相反,是從無罪改判死緩,應當說具有指標意義,疑點不能等同於疑罪,不枉不縱才是公平正義的本色,必將對同類案件審理起到借鑑作用。
  • 少年沉屍公廁案當事人被判死緩,律師希望警方繼續偵查
    【撰文/陶新】12月23日上午,少年沉屍公廁案宣判,被告人左德剛被改判死緩。發生於2007年的少年沉屍公廁案案情一波三折,主犯左德剛曾被阜陽中院、安徽高院五次被判處死刑,兩次在最高法不予核准死刑。2020年5月25日,安徽高院作出終審判決,宣告左德剛不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判無罪。
  • 死刑判無罪再判死緩!16歲少年沉屍公廁案主犯改判!為何這樣判?
    據了解,單從左德剛犯故意殺人案來看,起初左德剛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再到未予認定故意殺人罪;今天再審宣判改為死緩,此案與近年來引人關注的絕大多數涉及死刑再審案件基本都是改判無罪相反,是從無罪改判死緩,應當說具有指標意義,疑點不能等同於疑罪,不枉不縱才是公平正義的本色,必將對同類案件審理起到借鑑作用。
  • 安徽16歲少年拋屍公廁案 被告人改判死緩
    安徽16歲少年拋屍公廁案 被告人改判死緩  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安徽省高院委託再審宣判;此前曾被撤銷死刑釋放43天,雙方家屬均表示不服將申訴  新京報訊 (記者薄其雨)12月23日,安徽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安徽省高院委託,對13年前16歲少年周楊被拋屍公廁一案進行再審宣判。
  • 13年前,16歲少年沉屍公廁
    13年前,16歲少年沉屍公廁 澎湃新聞 2020-11-25 08:24 來源:澎湃新聞
  • 安徽少年沉屍公廁案本月23日宣判,再審時左德剛仍否認殺人
    本文轉自【澎湃新聞】;12月21日,澎湃新聞從死亡少年周楊母親楊中芬委託的代理人、嫌疑人左德剛的辯護人處獲悉,受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委託,安徽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於本月23日對左德剛再審一案進行宣判。11月25日,安徽省高院在阜陽中院開庭審理左德剛故意殺人再審一案。庭審持續一天,至當晚7時許結束。 庭審中,針對安徽高院無罪判決中提到的幾大疑點,公訴機關、左德剛及其辯護人、楊中芬的代理人進行了兩輪辯論,經過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合議庭宣布休庭,因案情重大,將擇日作出判決。
  • 安徽少年沉屍公廁案再審改判死緩:為何最高院兩次不予核准死刑?
    2020年12月23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左德剛故意殺人再審案公開宣判,認定左德剛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與原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的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二十萬元
  • 評判六大疑點,撥開安徽阜陽少年沉屍公廁案真兇終獲罪重重迷霧
    正義拉直左德剛死刑判無罪再判死緩的問號撥開安徽阜陽少年沉屍公廁案真兇終獲罪的重重迷霧2020年12月23日,原本是一個極為平常的日子,但是,對於安徽省阜陽市潁上縣江店孜鎮居民楊中芬來說,卻是永遠值得記住的日子。
  • 16歲少年被拋屍公廁案宣判,被告人改判死緩
    2016年,完成生產總值3435.3億元(含定州) [16]  。全文814字,閱讀約需2分鐘 新京報記者 薄其雨 校對 陳荻雁安徽16歲少年被拋屍公廁,其中一名涉案人員左德剛在歷經7次審理後,被撤銷死刑判決,後安徽高院啟動再審,左德剛在被釋放43
  • 安徽少年沉屍公廁案明再審開庭:被告人曾被5判死刑1次無罪
    周楊遇害時年僅16歲。 受訪者 供圖2007年,安徽省阜陽市潁上縣江店孜鎮16歲少年周楊遇害,因其屍體在該鎮一個公共廁所內被發現,這起案件又被稱作「少年沉屍公廁案」。周楊遇害三年後,公安機關鎖定江店孜鎮村民左德剛等三名犯罪嫌疑人。
  • 安徽少年沉屍案今再審開庭:被告人曾被5判死刑
    2007年,安徽省阜陽市潁上縣江店孜鎮16歲少年周楊遇害,因其屍體在該鎮一個公共廁所內被發現,這起案件又被稱作「少年沉屍公廁案」。周楊遇害三年後,公安機關鎖定江店孜鎮村民左德剛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左德剛的辯護人徐昕則表示,此次再審並沒有出現新的證據,他希望安徽省高院再次宣告左德剛無罪。16歲少年被「沉屍公廁」,網吧老闆一審被判死刑周楊是家裡的獨子,從小跟著爺爺奶奶長大。2007年1月14日下午,周楊出去玩後失蹤。同年2月25日(大年初八),一村民到原鎮政府院內廁所撈糞水時,發現一具屍體。
  • 16歲少年被拋屍公廁案宣判,被告人改判死緩,此前5次被判死刑
    安徽省16歲男孩左德剛經過7次審判,被判死刑。後來,安徽高院開始再審。左德綱獲釋43天後再次被捕。11月25日,安徽高院對左德綱故意殺人案進行再審。12月23日,安徽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安徽省高院委託,對左德剛案進行再審,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安徽一名16歲男孩因公廁案被判死刑緩期執行。此前,有報導稱,2007年2月25日,安徽省潁上縣個體戶楊中芬接到警方通報,在江店孜鎮的一個公廁內發現了兒子周楊的屍體。
  • 正義拉直左德剛死刑判無罪再判死緩的問號 撥開安徽阜陽少年沉屍...
    然而,43天後的8月5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對左德剛故意殺人案進行再審,並在12月23日宣判,改判為死緩。同樣是正義,讓他得到了應有的懲罰。短短的43天啟動再審,並將此前從死刑改判無罪的案件,從無罪改判為死緩,對於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來說,不僅僅需要勇氣,更是一種責任擔當,是對正義和法官稱謂的敬畏。
  • 安徽16歲少年拋屍公廁案被告人獲死緩,曾被撤銷死刑釋放43天
    12月23日,安徽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安徽省高院委託,對13年前16歲少年周楊被拋屍公廁一案進行再審宣判。法院認定,被告人左德剛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在10年裡,案件接連經歷7次審理,其中6次左德剛被判死刑。
  • 正義拉直左德剛死刑判無罪再判死緩的問號
    在被關押10年8個月後,2020年6月23日,他被從死刑改判無罪,然而自由的時間對他來說是短暫的,43天後的8月5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對左德剛故意殺人案進行再審,並在12月23日宣判,改判死緩。同樣是正義讓他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 少年沉屍公廁案再開庭,受害人母親:只求給孩子一個真相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少年沉屍公廁案再開庭
  • 安徽13年前公廁拋屍案被告人獲死緩,被害人家屬稱將繼續申訴
    新京報訊(記者 薄其雨)12月23日,安徽13年前公廁拋屍一案再審宣判,被告人左德剛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被害人周楊的母親表示,自己對此結果並不滿意,將繼續向法院申訴,希望判處左德剛死刑,並立即執行。
  • 安徽左德剛疑案:物證缺席下的「五死一生」
    左德剛是安徽省潁上縣人,2007年,當地發生一起「少年沉屍公廁」的命案,三年多後,他被人舉報捲入此案。從2011年5月~2017年9月,在6年多的時間內,他先後5次被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阜陽中院」)和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安徽高院」)認定故意殺人罪名成立,獲得死刑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