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浙江省紀委監委和杭州市委批准,杭州市紀委監委對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原黨工委委員,杭州市公安局原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儲志林(2018年7月辭去公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儲志林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貫徹中央、省、市委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決策部署工作形式主義,違規收受禮金禮卡,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並藉機斂財;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隱瞞不報家庭投資情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儲志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杭州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儲志林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來源:清廉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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