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我國徵兵時為何不收有「刺青」的人?原因其實很簡單
紋身,也叫刺青,是當下年輕人追求潮流的表達方式之一。在早年的時候,喜歡紋身的都是一些不良青年,還有小混混、地痞流氓。而在現代社會,由於人類腳步的不斷向前,文化程度和文明程度的提高,使得大家包容度也上升,紋身這一行為也開始走向大眾。
在國外紋身更是受到了無數人的追捧,這是街頭文化的象徵,是hip-hop的代表之一。美國的軍隊當中紋身的人尤其多,很多的士兵都喜歡在身上紋沙漠化大片的圖案甚至是花臂。他們認為,這些紋身可以象徵自己的身份,也是一種美觀的方式。一旦上了戰場,滿天的炮火說不準會落到誰的頭上,一旦被炸得面目全非,紋身可以隊友認出自己是誰。
但是在我們的國家上,一般有紋身者是不允許參軍的,這還是為什麼呢?實際上,儘管現在國家在發展,思想也開放了,但是中西方終究是存在文化差異的。在我們的國家,從古時候就有一種傳統,就是在犯人身上刺青,也叫黔刑。只有犯法的人才會被在身上刺下標記。因此在我們國人的普遍思想當中,身上有刺青的人就不喜歡被管教,不循規蹈矩,是刺頭。
除此之外,我們的軍隊是一個紀律嚴明,十分嚴肅的軍隊,在軍隊當中軍人的風採風貌十分的重要,要講究整潔統一。而紋身出現在軍隊當中就會顯得十分的突兀,就像在一支整潔統一的隊伍當中,有一個十分另類,不合群的存在,它會破壞隊伍的統一性。還有紋身在一定程度上也傷害身體,不利於軍隊中的高強度訓練。因此,我們徵兵的時候,發現有紋身的人,是不收的。